福建职称评聘总课时数
一、职称申报条件: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1、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
3年以上。
2、工程师(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5年以上。
3、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年以上。
二、职称评审材料:
1.填写《职称评审表》一份;(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培训工作经历)
2.复印件(两面) ;学历毕业证复印件;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3.近期2寸(红底或蓝底)照片一张;
4.申报中级职称,高级职称需提供现有职称复印件;
5.凡达到条件者均可委托申报。
三、论文论著要求:
论文的题目过大,而申报人的经历和视野有限;掌握和积累的材料有限,对相
应的问题不熟悉,使论文对有关工作的研究出现无法深入或以偏概全的问题。
论文不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只是泛泛的议论一些观点和问题,讲述众所周知
的一些道理,或介绍申报人接触到的一些新知识、新概念、新 *** ,文章中缺
少本人对有关问题亲自实践和深入研究的内容。
论文写成工作总结,简单罗列几年的工作项目,申报人把教材上、报刊上的文
章或别人写过的东西大篇幅地抄袭、拼凑成一篇文章。在文章中看不到申报人
自己的实践成果和观点。
申报人送交的论文,可以是在有关报刊上发表过的,也可以是为申报职称专门
撰写的。但申报人撰写的宣传报道、会议发言稿、简报、资料介绍、考察报告、项目报告、教材、毕业论文、译文,参与编写的工作计划、章程、办法以及事
务性、操作性的具体工作方案等材料不能作为参加职称评审的论文。
送交的论文缺乏时效性,论文内容所涉及的知识、理论、技术、等已被更新、
替代,不再有参考价值,不能解释或适用于目前行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继续教育:
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 *** 为主要内容的公
共与专业科目业余培训课程,每年不少于90个课时。
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学时修多少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
(二)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三)参加远程教育;
(四)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五)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继续教育方式和学时的具体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扩展资料
评审流程
1、确认申报条件:
首先确认申报条件是否达到,这个主要是学历,专业,工作经验。
2、安排:
自每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文件下发后,对申报人员领取并填写的各种表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统一上报时间。
3、申报:
要求申报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总结,所需要上报的评审材料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规范整齐、保证质量,并按规定加盖单位的公章。
4、审核:
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各种材料,特别对申报高级职称和重点专业的人员,严格把关,保证上报材料的质量。
5、上报:
按照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接收材料的时间要求,准时分送到各对口专业评委会或相关部委人事部门。
6、公示:
按各专业部门公示时间,在相应人事局或人事厅网站公示!忘各申报人员及时查询,保证评审公正性,公平性。
7、证书发放:
证书下来之后,领取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称评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评中级职称继续教育需要多少学时
评中级职称继续教育时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8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公选课需科目不少于24学时。
每学时为45分钟。
在继续教育年度内,学习时间允许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每年中、高级职称人员至少需要完成72学时,其中公需学时至少24学时,专业课时至少48学时。
完成72学时方可继续申报职称。
不同学历评中级职称进行继续教育的年限不同中级职称,一般是指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可以直接认定为中级;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双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及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其也指的是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三年以上。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继续教育的相关信息,推荐选择恒企教育。
恒企教育具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教学制度,从学习到就业,有一整套科学的、完善的管理体系。
恒企教育创立于2002年,始终秉承“把经验传递给有梦想的人”的企业使命,业务涵盖财经类职业教育、IT类职业教育、设计类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高端课程研发、图书文化出版等各个领域。
福建初级职称评审需要哪些条件?
、 任职条件:1、 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具有本专业中专毕业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2、 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具有本专业中专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未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大专8年,本科6年以上)。3、 申报考核确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未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本科10年、研究生7年以上)。 二、 申报人员应保送的材料1、 毕业证书原件(保证证书的真实性)2、 一寸彩照14张3、 身份证复印件2份、 任职条件:1、 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具有本专业中专毕业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2、 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具有本专业中专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未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大专8年,本科6年以上)。3、 申报考核确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未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本科10年、研究生7年以上)。 二、 申报人员应保送的材料1、 毕业证书原件(保证证书的真实性)2、 一寸彩照14张3、 身份证复印件2份
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之一条 为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含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第三条 继续教育是指对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技能补充、更新、拓宽和提高的一种追加教育。其主要任务是使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本职工作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 *** 、新信息,提高业务技能、创造能力和管理水平。第四条 继续教育应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第五条 省人事行政部门是全省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市(地)、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
省教育行政部门协同省人事行政部门对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省、市(地)、县(市、区)人民 *** 各部门根据全省继续教育的规划负责本系统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继续教育计划的制定、实施和管理工作。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做好继续教育的宣传工作。第六条 专业技术人员享有下列继续教育的权利:
(一)高、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学校的时间累计不少于72学时(12天),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累计不少于42学时(7天)。继续教育的实施周期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周期一致,一个周期内的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二)脱产学习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当继续教育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第七条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有关继续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服从所在单位继续教育的安排,完成继续教育任务;
(三)接受继续教育后,应按有关规定继续为所在单位服务。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继续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单位继续教育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二)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和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提供必要的学习经费和其他条件;
(三)按规定登记、检查和考核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可根据需要同在国内连续脱产学习半年以上或半脱产一年以上及派出国(境)外进修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就接受继续教育后的服务等事项订立书面合同。第十条 继续教育内容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应根据本单位长远规划和近期工作需要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业务水平的实际情况确定。第十一条 继续教育应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进行。
继续教育以参加本单位、本系统组织的学习和有计划、有指导、有考核的自学为主。有计划、有指导、有考核的自学时间计为脱产接受继续教育学习的时间。
有条件的单位还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以下形式接受继续教育:
(一)参加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学术团体和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举办的各种进修班、研修班和培训班;
(二)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学习;
(三)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
(四)出国(境)进修;
(五)参加函授、刊授、夜大、电大学习等。第十二条 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大中型企业设立的培训机构和其他有条件的培训机构建立继续教育基地,完善继续教育实施 *** 。第十三条 继续教育的师资队伍应坚持专、 *** 相结合以 *** 为主的原则。可聘请有较高理论水平、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和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 教师。第十四条 省人事行政部门应指导协调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制订继续教育科目指南和编写教材的工作。第十五条 继续教育经费按下列途径筹措:
(一)省、市(地)、县(市、区)人民 *** 财政部门应根据财力将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的继续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企业、事业单位继续教育经费应在规定的职工教育经费中安排,其中企业开发新技术、研究新产品的继续教育费用,可在管理费用中安排;
(三)省人事行政部门可依法建立继续教育基金;
(四)接受社会各界捐资赞助。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