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转业干部职称怎么申报?
安置到我省企事业单位的军队退役人员,其在军队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职称、取得军队院校的学历和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均予以认可。在军队期间未取得职称的退役人员,目前只能按级别申报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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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安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以下内容为2018年福建省军队转业安置条件
(一)福建省各地市接收 *** 干部有关政策(不含厦门市,厦门市另行规定)
1. *** 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入伍时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接收安置:
①父母身边无子女或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可以到其父母或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军人且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③夫妇同为军队干部的,双方或一方转业,可以到任何一方的部队驻地、原籍地、入伍地安置;未婚或离异的,可比照驻地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
④在艰苦边远地区和飞行、舰艇工作岗位满10年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设区市城市安置。
2. *** 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①配偶已随军,且取得驻地常住户口的(其中到福州市安置的,常住户口取得时间须满2年);
②对参加部队组织集资建房、公积金建房或购买部队自建经济适用房,且配偶户口已迁入该住房所在地的团级职务以上 *** 干部;
③配偶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以及工作调动,并取当地常住户口的;
④配偶结婚前取得当地常住户口的(福州市满2年,其他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满1年)。
3、 *** 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①自主择业的;
②在艰苦边远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
③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④因战因公致残的。
(二)厦门市接收 *** 干部有关政策规定
根据中央和福建省有关 *** 安置政策有关精神,厦门市结合实际出台了《厦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具体规定》(厦委办发〔2015〕33号),规定中对厦门市接收安置条件明确如下: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 干部,既可进厦计划安置,也可进厦自主择业:
①原籍在厦门,或在厦门市入伍(不含院校入伍)的 *** 干部。
②配偶已随军厦门满2年,且取得厦门常住户口满2年的 *** 干部;未婚(离异或丧偶的从起算时间视同未婚)的驻厦部队军队干部,符合配偶随军厦门条件满2年的军队转业干部。
③配偶自幼在厦门成长,且在厦门有常住户口,结婚满2年的 *** 干部。
④配偶婚前属于院校毕业生分配、工作调动落户厦门的,且人事关系已在厦门并取得厦门常住户口满5年,结婚满3年的 *** 干部。
⑤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一方在驻厦部队服役,且符合配偶随军厦门条件满2年的 *** 干部。
上述条件以外的情形,以及军队转业干部本人及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属于购房、集资建房、投资、投靠亲属等方式取得厦门常住户口的,均不作为进厦计划安置条件。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 干部,仅可进厦自主择业:
①在厦门参加部队组织集资建房、公积金建房或购买部队自建经济适用房,且配偶户口已迁入该住房满5年的行政团职以上 *** 干部。
②在艰苦边远地区或直接从事飞行、舰艇(主要指潜艇)、涉核工作满10年,且配偶属于院校毕业生分配、工作调动落户厦门(婚后)满5年的 *** 干部。
③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且配偶属于院校毕业生分配、工作调动落户厦门(婚后)满5年的 *** 干部。
④父母通过工作调动、 *** 安置取得厦门常住户口满5年且为独生子女的 *** 干部。
3、厦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10月24日通知明确:
军改期间(2016-2020年)厦门市安置方案做如下调整:
①军改期间,在坚决贯彻执行中发〔2016〕13号文提出的“四个放宽”基础上,继续执行厦委办发〔2015〕33号文规定的进厦安置条件。
②相关年限上作适当放宽,即凡要求落户满5年以上可在厦安置的,调整为满3年即可在厦安置;对夫妇同为军队干部,由符合配偶随军条件满2年可进厦安置调整为符合配偶随军条件满1年即可进厦安置。
③随调家属在《厦门市贯彻实施军人随军家属和 *** 干部随调随迁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厦府〔2015〕172号)文件的框架内优先安置。
二、限制性政策
1. 福建省:
根据福建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实施细则规定,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军改期间按最新政策执行),福建省不予接收:
(1)年龄超过50周岁的;
(2)五级(二等甲级)以下伤残的;
(3)患有严重疾病,经相关医院医学鉴定,丧失工作能力的;
(4)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留党察看期未满的;
(5)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6)被开除党籍或者丧失干部资格的;
(7)配偶属于婚后购房落户、投靠亲属取得常住户口的;
(8)其他原因不宜作转业安置的。
2.福州市:
(1)户口条件限制:
配偶随军取得福州市户口,落户时间必须满2年。配偶结婚前取得福州市常住户口满两年且结婚满一年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 地方技术证书评职称该怎样认定?
军地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 职称认定福建,让 *** 人员有时无所适从 *** 职称认定福建,现行的操作方式是 *** 职称认定福建,军队技能证书符合国家有关技能认定标准的 *** 职称认定福建,地方需按规定认定。仅仅是军队颁发的技能证书,地方可以不予承认,需重新申请地方标准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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