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局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责任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环境保护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根据 *** 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以及国家经委制订的《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结合环境保护部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职务(简称技术职务)是为从事环境保护科研、环境监测、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环境保护技术情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科研管理及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设置的技术职务。其名称采用国家关于工程技术职务系列规定的定名。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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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为高级工程技术职务:工程师为中级工程技术职务;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为初级工程技术职务。第三条 国家环境保护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职务实行聘任制或任命制。聘任或任命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是:担任技术职务的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术水平。并应具备相应的理工学科的学历和从事技术或技术管理工作的资历。第二章 职务设置和岗位职责第四条 各单位各级技术职务的数额和结构比例,要在批准的编制定员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的性质、专业领域范围、发展规模、技术工作任务、现有人员和人才资源等情况提出,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确定。局直属单位技术职务的数额和结构比例报局审批确定。对于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大中专毕业生,在确定初级职务时,可不受职务结构比例限制。第五条 各级技术职务岗位职责,由各单位按国家和本细则任职条件中关于基本职责的原规则定,根据科研、监测、技术管理等不同的工作岗位自行制订。并建立技术责任制或岗位责任制。职责范围应该包括:工作范围、任务、权限、完成任务的要求和必须履行的责任、义务等。职责应符合实际,明确具体,便于执行和检查。第三章 任职条件第六条 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积极工作,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第七条 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二、科研、监测、设计岗位应具备条件

1、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科研或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三、技术情报、开发、咨询岗位应具备条件

1、初步掌握科技管理专业或工程技术一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初步掌握科技情报工作 *** 和业务技术,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工作的基本工作 *** 。

2、在高、中级技术人员指导下,完成技术情报收集、加工、供应等工作任务。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辅助性工作任务。

四、科研、技术管理岗位应具备条件

1、初步掌握环境保护科研、技术管理工作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了解科技管理工作的任务、 *** ,了解党和国家有关科学技术政策及有关规定。

2、具有初步的组织工作能力,能按要求了解分管项目的工作进程,及时反映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做好日常管理事务工作,完成一般具体科技管理工作。第八条 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二、科研、监测、设计岗位应具备条件

1、能够运用环保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以及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了解本专业科研、监测工作的基本环节,初步掌握环境科学基本研究 *** 和监测、实验技术。

2、在高、中级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承担并按要求完成环境科学课题、监测项目或技术工作中的具体工作,并能对结果进行分析、处理,写出报告。

三、技术情报、开发、咨询岗位应具备条件

1、具有科技管理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或具有工程技术一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技术规定,基本掌握技术情报、技术开发、环境质量评价或技术咨询的业务技术和工作 *** 。

2、在高、中级的技术人员指导下,完成一般的技术情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工作任务。

3、能阅读所从事专业的一门外文资料。

四、科研、技术管理岗位应具备条件

1、具有环境科研、技术管理工作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基本掌握科研、技术管理 *** ,懂得党和国家的有关科学技术政策及有关规定。

2、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在高、中级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能按要求完成分管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检查了解分管项目的工作进程,及时反映计划执行情况,能处理并解决环境科研、技术管理中的一般性问题。

关于职称改革问题

各地(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人事局,省各专业职务系列主管部门、省直在榕单位、中直在榕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坚持、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适应正常化评聘工作的需要,现就当前职称改革工作中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 正常化评聘工作总有关政策的补充规定

1、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实际情况,对论文要求要区别对待,凡县(市)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正常晋升中、高级职称,其论文不作必须备条件,可以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作为代表作送审。

2、 为结合实施《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在今后正常化评聘工作中,对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应提出任职期间接受继续教育的条件要求,凡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提供任职期间至少一个年度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的凭证,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推荐上报,各级职改部门应把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这个条件作为申报对象必备要求进行预审或推荐。

3、 为了充分发挥现有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传、帮、带”作用,缓解人才密集单位职务结构比例偏紧的矛盾,对经批准适当延长离退休年龄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延聘期间可申请聘任专项指标,在2000年前,可不纳入该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

二、 评审组织及评审工作有关问题

1、 下放评审权利,适应正常化评聘工作的客观需要。各地(市)基本具备组建某系列高级专业评审委员会条件,以及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具备组建高级专业评审委员会条件,应根据工作需要,尽可能组建高级评审委员会或高级专业评审委员会。下放评审权限组建的高评委或专业高评委,可由15—25名同行高级专家组成。

地(市)具备组建某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或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组建高级专业评审委员会条件的,由地(市)或省直部门、单位提出方案,征得省相应系列主管部门意见后,报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批。

2、 进一步简化评审程序。凡地(市)已组建某一系列高级评审组织或省直部门、单位已组建某专业高级评审委员会的,有权评审该系列或专业的申报人员是否具备任职条件,包括学历、资历破格评审对象,省系列主管部门组建的高评委不再对破格评审人员进行“二次评审”专业评委会的评审工作计划、预审材料及评审结果可直接向省职称领导小组报告,由省职称领导小组批准确认并抄送系列主管部门备案。地(市)组建的高评委的工作计划、预审材料送省职改办审核,评审结果的审批和报备仍按过去规定执行。

3、 加强评审组织建设及对评审工作的领导。各级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评委会工作的领导,对评审工作要加强统一管理和协调指导,评审组织建设应适应职称工作正常化要求,在任期届满换届重组中,行政领导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人员一般不参加评审组织,切实改善评审组织人员素质及职称、专业、学历及年龄结构,调整充实并提高各级评委会组成人员中45岁以下专业人员的比重,使中、青年专业人员在各级评审组织中逐步达到比例要求。

三、 省各职务系列主管部门应对相对应系列正常工作

评聘工作实施意见中的评价标准条件,及破格条件等方面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一些不切实的要求进行适度调整,使有关规定更趋合理。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调控办法进行研究制定。高级、科研、卫生、工程、农业五大系列应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年内提出结构比例指导性意见,以适应正常化评聘工作及深化改革工作的需要。

四、 进一步完善任职考核办法,强化聘后管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考核工作,使考核工作与国家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及有关工资制度改革规定等政策相衔接,对原省人事局、省职改办下发的《关于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间实行工作考核的意见》(闽职改字[1989]015号)、《关于继续做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考核工作的意见》(闽职改办字[1991]24号等文件规定的考核办法,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1、 考核结果统一规定为三个等次,即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2、 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数和百分之十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3、 单位行政领导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其考核视实际工作情况,可选用行政序列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要求进行考核。

五、 授权省人才交流服务部机构(即省人才智力开发服务公司)牵头,研究提出三资企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定工作实施意见,由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承办三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含人事关系在各业务主管部门的人员)职称评定的申报考核表、评审或推荐、委托评审等具体事宜。

六、 中央和国家部委属在闽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含驻闽部队专业技术人员),需委托我省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颁发我省相应资格证书的,应按所规定的评审程序,送所在地(市)或省人事职改部门预审,预审通过的人员,方可委托送审或颁发资格证书。

七、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执行。过去所发文件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条款,自行废止。

[福建省]福建省环保厅职称改革,福建省职称评定

福建省高级工程师职称什么部门下发

由省职称改革办公室下发。

省职改办负责安排各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打印工作福建省环保厅职称改革,省职改办负责证书验印福建省环保厅职称改革,各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和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证书福建省环保厅职称改革的颁发。

参考科目总分达到规定标准即为合格福建省环保厅职称改革,合格者即取得土建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事厅发文确认。

环保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政策解读,环保局垂直后人员编制有何变化?

不是所有环保人员均垂直管理福建省环保厅职称改革,根据国家政策,是环境监测监察人员省以下垂直管理,至于编制,先上报目录现有编制,再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目前还没有明确说法。

省以下环保机构将实行垂直管理,深度解读核心内容福建省环保厅职称改革

地方党委和 *** 对本地区生态环境负总责。

省级环保部门对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环保部门强化现场环境执法,现有环境保护许可等职能上交市级环保部门,在市级环保部门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

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形成齐抓共管福建省环保厅职称改革的工作格局,实现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内在统一、相互促进。

市级环保局实行以省级环保厅(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仍为市级 *** 工作部门。省级环保厅(局)党组负责提名市级环保局局长、副局长。

县级环保局调整为市级环保局的派出分局,由市级环保局直接管理,领导班子成员由市级环保局任免。

试点省份将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察职能上收,由省级环保部门统一行使,通过向市或跨市县区域派驻等形式实施环境监察。

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辖各市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工作由省级环保部门统一负责。现有市级环境监测机构调整为省级环保部门驻市环境监测机构,由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由省级承担;领导班子成员由省级环保厅(局)任免。

现有县级环境监测机构主要职能调整为执法监测,随县级环保局一并上收到市级。

将环境执法机构列入 *** 行政执法部门序列,配备调查取证、移动执法等装备,统一环境执法人员着装,保障一线环境执法用车。

目前仍为事业机构、使用事业编制的市县两级环保局,要结合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转为行政机构,使用行政编制。

鼓励市级党委和 *** 在全市域范围内按照生态环境系统完整性实施统筹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整合设置跨市辖区的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机构。

改革后,县级环保部门继续按国家规定执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期间,环保部门开展正常工作所需的基本支出和相应的工作经费原则上由原渠道解决,核定划转基数后随机构调整划转。人员待遇按属地化原则处理。

试点省份改革实施方案须经环境保护部、中央编办备案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试点省份力争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

未纳入试点的省份力争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省以下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调整工作。

确保“十三五”时期全面完成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任务,到2020年全国省以下环保部门按照新制度高效运行。

省生态环境厅待遇

基本公务员待遇福建省环保厅职称改革,年薪也就是10万左右吧。

级别不一样福建省环保厅职称改革,工资也不一样的福建省环保厅职称改革,一般科员一个月拿到手也就是2000多。省级环保部门叫做环保厅,省以下的叫做局如国家环保部,单指环保部门更高权力机构,正部级待遇xx环保厅,指省级环保部门xx环保局,指市。县级环保部门。

生态环境局有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薪资待遇福利不错,但升值空间小。如果您向往稳定的工作,那此岗位还是不错的。

福建省中级工程师评定的条件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福建省环保厅职称改革,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3年。

(3)本科毕业后福建省环保厅职称改革,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专科毕业后福建省环保厅职称改革,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5)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扩展资料

对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福建省环保厅职称改革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福建省环保厅职称改革的人员,应参加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3个模块合格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可免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