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退休进社保后职称与退休金有关系吗

国家目前全部按照缴纳养老保险年限,缴费基数,个人账户,社会平均工资计算退休养老金,和在职时职务,职称无关,因为在职时,已经按照职务,职称领取了工资,并且按照职务职称的工资缴纳了养老保险,因此,在计算退休金时,已经考虑了职务,职称的因素,不再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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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退休的教师工资与职称有关

退休费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在此基础上,中小学教师有10%的比例提高作为奖励。另外,还有一项优惠政策:教龄满30年的教师,都是100%计发。(有些地方女教师只要教龄满25年即可100%计发,这个你要去咨询当地的教育局)

高级职称延迟退休包括高级教师吗

包括,因为高级教师是高级职称。

根据当前现行的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按照这一规定,男50岁和女45岁是当前现行规定的更低退休年龄,可能会成为延迟退休政策的先行者。但实际上不难看出,退休年龄低的群体基本都属于重体力劳动者,甚至是失去劳动能力的人。

扩展资料

关于延迟退休的几点说明:

1、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不仅关系着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更充分地开发人力资源、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这项政策的提出主要针对我国法定退休年龄偏低的实际情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数量、结构和预期寿命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有必要对退休年龄作出调整。

3、在制定延迟退休年龄方案时,会充分考虑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和看法,综合平衡、瞻前顾后,能够使方案更周到,各个方面都能够接受。2017年出方案 ,2022年后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社部:延迟退休2017年出方案 2022年后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延迟退休

[福建省]2018福建省职称和退休,福建省高级职称退休待遇调整

职称和退休工资是否有关系

事业单位退休工资和职称没有关系。

养老金与职称的关系: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而其中: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x缴费年限x1%;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不再与同职级在职职工增长工资直接挂钩,而是与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养老待遇调整统筹考虑。养老金不再按级别,而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为2018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扩展资料

目前我国测算养老金金额,主要和三个因素挂钩:

(一)缴交社会保险基金的年限(也就是俗称的“工龄”),缴交社会保险基金年限越长的,养老金金额越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把工龄档次分为15年、20年、25年、30年、35年、35年以上六个档次,档次越高,养老金金额越高。

也有地方不分档次,有一年工龄算一年工龄,更高工龄44年(按照16周岁上班,60周岁退休计算)。

(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简称“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越高,养老金金额也越高。

(三)退休上年度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简称“地区差别”),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养老金金额也越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老金

福建省职工退休流程(3)

(2)企业专管员持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档案、《因病、非因工鉴定结论通知单》、《提前退休人员审批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待遇核准部门审核并打印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明细单;

(3)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档案、养老保险手册、《退休人员审批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管部门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及缴纳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4)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部门复核,并办理支付养老金手续。

如何办理退职?

(1)职工办理退职手续前一个月,携带户口本、实际住址的房证到实际居住地社区填写《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由社区签字盖章后交企业填写其它部分;

(2)企业专管员持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个人帐户明细单、《因病、非因工鉴定结

论通知单》、《退职人员审批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待遇核准部门审核并打印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明细单;

(3)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档案、《退休人员审批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管部门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及缴纳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4)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部门复核,并办理支付养老金手续。

失业人员如何办理退休? (1)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15-24日,持《失业证》、《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两张一寸照片、《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到居住地居民委或社区领取),到市就业管理中心培训就业综合服务大厅退休申报窗口申请办理退休;户籍是甘井子的失业人员须自带档案(到甘井子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取本人档案)。

(2)提前退休、退职,除持上述证件外,同时须持《因病、非因工鉴定结论通知单》(一式三份)。

(3)特殊工种资格认定程序:从事过特殊工种的且累计干满规定年限的失业人员,距法定(特殊工种)退休年龄前两个月的11-15号,持《失业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到市就业管理中心培训就业综合服务大厅退休申报窗口申请特殊工种退休资格认定。特殊工种退休资格已认定的失业人员,持有关证件,按正常退休规定办理退休。 延长退休有关问题的解释

根据《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大劳险字[1997]274号)规定,自2012年9月起,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已满十五年的人员不允许继续参保缴费,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且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可以延长退休时间。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业务经办流程

(一)每月末,市社保中心根据系统记录的身份证信息对当期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已满十五年的用人单位职工增加系统限制,不能生成次月个人应缴账。

(二)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延长退休时间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聘书、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呈报表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职工延缓退休备案表》(可通过网报系统“表格下载”下载)到当地人社局审批备案。

(三)用人单位持经当地人社局审核的《用人单位职工延缓退休备案表》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基金征缴部门申请取消系统限制。取消系统限制业务办结后可以申请重新生成个人应缴账。

(四)不符合延长退休时间政策规定的人员应当办理退休,具体要求参照退休审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其它要求

(一)用人单位如有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延长退休时间的人员,应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时办理审批备案,审批意见报送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逾期办理造成补缴社会保险费而产生的滞纳金,不能减免。

(二)因身份证号录入错误而添加标识的,请用人单位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基金征缴部门申请修改。

(三)当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需持审批意见(市内单位由退休待遇核准部负责审核,其它区县由当地人社局负责审核)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基金征缴部门办理相关业务。

退休政策依据:

(1)1992之前,国办发[1978]104号/辽大发[1986]111号

(2)1993-1994,大劳发[1993]34号

(3)1994-1996,大政发[1993]85号

(4)1997-2001.06.30,大政办发[1997]99号

(5)2001.07.01-2017.12.31,大劳险字[2001]73号

(6)2017-今,大劳发[2017]138号

福建省关于5.12退休干部享受几项待遇?

福建省关于5.12退休干部享受的待遇如下

1、按照党和 *** 有关规定,认真落实离休干部、“5.12”干部和退休干部职工的各项政策性补贴,由职能部门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发放。

2、确保离退休干部职工享受院内发展成果津贴,由职能部门随工资同时发放。

3、凡涉及到离退休干部职工生活利益的有关文件,要及时向离退休干部职工传达。

4、按“省委保健办”和“两费中心”通知,及时组织离休干部、非离休二级保健对象进行体检;并适时组织退休干部职工体检。

5、根据离退休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状况,适当组织他们参加力所能及的社会活动或郊游。活动经费由学院按有关规定划拨,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应加强管理、合理开支。

6、每年元旦、春节、“五一”、教师节、国庆节、中秋节,由职能部门向离休干部、“5.12”干部发给与在职人员同等的节日费;退休干部职工按在职人员标准的50%发给。

由学院拨款给工会作为工会会员福利,离退休干部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7、组织形式多样的离退休干部职工“重阳节”慰问和活动,慰问费视学院财力而定,活动费每人50元,由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组织,人事处、工会、共青团、体育部配合,退管会小组协助召集。

8、鼓励离退休干部职工参加老年大学学习,一般每人每年可凭学费的发票,在80元以内限额报销。

福建的“5.12”干部是指—— 1949年10月1日之后到1950年5月12日之间参加工作,享受供给制待遇的退休干部称“512”干部。(1950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老干部简称“512”干部有误。省财政厅老干处未对“512”干部界定作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