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该系列转评后,原来的专业会被取消吗

职称该系列转评后福建省职称转系列,原来的专业会被取消福建省职称转系列,可以按照原任职务资历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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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福建省职称转系列

第十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转换职务系列后,原则上需按拟新聘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用考察一年。经考核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用考察一年。经考核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可按拟新聘职务申报(推荐)参加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或资格考试,一次评审(考试)通过并被聘任的,其任职资格资历可与原任职务任职资格资历连续计算(含试用考察期);否则,只能在下次评审(考试)通过并被聘任后,才能与原任职务资历累计计算。

扩展资料:

根据《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农村中级职称转评国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转评对象:

本市郊区(县)中,已取得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农村中级职称的乡(镇)、村级企业单位在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时本市户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本市户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

[福建省]福建省职称转系列,福建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

福建省外评的高工可以转职称吗

不可以。

如果外省评审的职称到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使用,原则上需重新评审或确认,更不可以转职称。

关于职称改革问题

各地(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人事局福建省职称转系列,省各专业职务系列主管部门、省直在榕单位、中直在榕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福建省职称转系列,坚持、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福建省职称转系列,适应正常化评聘工作福建省职称转系列的需要,现就当前职称改革工作中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 正常化评聘工作总有关政策的补充规定

1、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实际情况,对论文要求要区别对待,凡县(市)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正常晋升中、高级职称,其论文不作必须备条件,可以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作为代表作送审。

2、 为结合实施《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在今后正常化评聘工作中,对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应提出任职期间接受继续教育的条件要求,凡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提供任职期间至少一个年度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的凭证,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推荐上报,各级职改部门应把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这个条件作为申报对象必备要求进行预审或推荐。

3、 为了充分发挥现有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传、帮、带”作用,缓解人才密集单位职务结构比例偏紧的矛盾,对经批准适当延长离退休年龄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延聘期间可申请聘任专项指标,在2000年前,可不纳入该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

二、 评审组织及评审工作有关问题

1、 下放评审权利,适应正常化评聘工作的客观需要。各地(市)基本具备组建某系列高级专业评审委员会条件,以及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具备组建高级专业评审委员会条件,应根据工作需要,尽可能组建高级评审委员会或高级专业评审委员会。下放评审权限组建的高评委或专业高评委,可由15—25名同行高级专家组成。

地(市)具备组建某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或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组建高级专业评审委员会条件的,由地(市)或省直部门、单位提出方案,征得省相应系列主管部门意见后,报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批。

2、 进一步简化评审程序。凡地(市)已组建某一系列高级评审组织或省直部门、单位已组建某专业高级评审委员会的,有权评审该系列或专业的申报人员是否具备任职条件,包括学历、资历破格评审对象,省系列主管部门组建的高评委不再对破格评审人员进行“二次评审”专业评委会的评审工作计划、预审材料及评审结果可直接向省职称领导小组报告,由省职称领导小组批准确认并抄送系列主管部门备案。地(市)组建的高评委的工作计划、预审材料送省职改办审核,评审结果的审批和报备仍按过去规定执行。

3、 加强评审组织建设及对评审工作的领导。各级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评委会工作的领导,对评审工作要加强统一管理和协调指导,评审组织建设应适应职称工作正常化要求,在任期届满换届重组中,行政领导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人员一般不参加评审组织,切实改善评审组织人员素质及职称、专业、学历及年龄结构,调整充实并提高各级评委会组成人员中45岁以下专业人员的比重,使中、青年专业人员在各级评审组织中逐步达到比例要求。

三、 省各职务系列主管部门应对相对应系列正常工作

评聘工作实施意见中的评价标准条件,及破格条件等方面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一些不切实的要求进行适度调整,使有关规定更趋合理。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调控办法进行研究制定。高级、科研、卫生、工程、农业五大系列应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年内提出结构比例指导性意见,以适应正常化评聘工作及深化改革工作的需要。

四、 进一步完善任职考核办法,强化聘后管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考核工作,使考核工作与国家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及有关工资制度改革规定等政策相衔接,对原省人事局、省职改办下发的《关于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间实行工作考核的意见》(闽职改字[1989]015号)、《关于继续做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考核工作的意见》(闽职改办字[1991]24号等文件规定的考核办法,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1、 考核结果统一规定为三个等次,即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2、 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数和百分之十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3、 单位行政领导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其考核视实际工作情况,可选用行政序列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要求进行考核。

五、 授权省人才交流服务部机构(即省人才智力开发服务公司)牵头,研究提出三资企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定工作实施意见,由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承办三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含人事关系在各业务主管部门的人员)职称评定的申报考核表、评审或推荐、委托评审等具体事宜。

六、 中央和国家部委属在闽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含驻闽部队专业技术人员),需委托我省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颁发我省相应资格证书的,应按所规定的评审程序,送所在地(市)或省人事职改部门预审,预审通过的人员,方可委托送审或颁发资格证书。

七、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执行。过去所发文件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条款,自行废止。

2014年福建省职称外语免试条件有哪些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改进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福建省职称转系列的若干意见》闽人发[2004]145号文件相关要求福建省职称转系列,福建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条件规定如下福建省职称转系列

一、申报经济、会计、新闻等20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

1中等专业学校教师;2中小学教师;3技工学校教师;4经济专业人员;5会计专业人员;6统计专业人员;7体育教练员;8新闻专业人员;9翻译专业人员(第二外语);10广播电视播音人员;11出版专业人员;12图书、资料专业人员;13文物、博物专业人员;14档案专业人员;15工艺美术专业人员;16艺术专业人员;17律师;18公证员;19船舶技术人员;20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二、企业单位、设区市及以下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高校教师和三级乙等以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除从事中医、中药、护理工作的人员外〉)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不作必备条件。

三、高等学校教师,省属事业单位(不含工作地点在设区市及以下的省直垂直管理单位)的自然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社会科研人员(不含从事 *** 党史、地方志、艺术研究工作的人员),省属卫生单位和三级乙等以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不含从事中医、中药、护理工作的人员〉,省属事业单位(不含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实验技术人员,申报评审相应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级国际商务师,按原有职称外语要求,参加人事部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上述人员中,对于1979年12月31日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含职业学校)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不作必备条件。

四、符合闽人发〔2002〕152、154号文件规定的免试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可免试:

1、获得博士学位人员,以及近4年内(自成绩证书签发当年至申报当年年底,下同)TOEFL(托福)考试成绩在570分以上或IELTS(雅思)考试成绩在6分以上或通过BFT(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高级考试人员,可免于高级职称外语考试。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大学外语六级水平考试合格人员,以及近4年内TOEFL考试成绩在520分以上或IELTS考试成绩在5分以上或通过BFT中级考试人员,WSK(全国外语水平考试)、EPT(出国进修人员英语水平考试)或VST(访问学者考试)考试成绩达出国预备线的人员,可免于中级职称外语考试。

2、通过国家组织的出国人员外语考试(含国家授权委托省里组织的医疗卫生单位援外人员外语考试)成绩合格且在国外学习、工作一年以上人员,可免于高、中级职称外语考试。

3、获国家二等以上、部省级一等科技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科技成果奖、科技星火奖、科技外经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前3名),可免于高级职称外语考试;获国家三等以上、部省级二等以上科技奖(同上)、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前3名),可免于中级职称外语水平考试。

4、受国家或省 *** 表彰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省委、省 *** 表彰优秀专家)、劳模、优秀经营者、优秀企业家,可免于高、中级职称外语水平考试。

5、在县属(不含地市所辖的区属)企业及煤矿、矿山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高、中级职称外语考试。

6、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高、中级职称外语考试(不含地址在乡镇的省属高校、科研单位、中专校、技校;上述单位所辖的企业,如地址不在设区市的区所辖的乡镇,又是独立法人单位,该企业所属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免于高、中级职称外语考试)。

7、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计算至申报当年年底),以及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高、中级职称外语水平考试。

8、1978年以前参加工作的政工专业人员申报政工专业职务可免于高、中级职称外语水平考试。

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外语不作要求;申报艺术系列中编剧、导演、作曲、指挥、演员、演奏员、舞台美术设计、舞台技术等专业职务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9、转换系列人员,在申报评审原职务任职资格时外语考试成绩及格(合格)者,转评外语要求相同的另一个系列的同级职务任职资格时,可免于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

职称申报转系列什么意思

职称申报转系列的意思是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转换只能在副高级(含)以下进行,正高级之间不能转换。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需转换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的人员,必须取得全区范围内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与所转换系列的学术学识基础理论相同或相近,在现转换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胜任本岗位工作,按规定程序提交学历、外语、继续教育、计算机证书、论文和业绩成果提交相关系列评委会验收确认。

《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转换职务系列后,原则上需按拟新聘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用考察一年。

经考核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可按拟新聘职务申报(推荐)参加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或资格考试,一次评审(考试)通过并被聘任的其任职资历可与原任职务任职资历连续计算(含试用考察期);否则,只能在下次评审(考试)通过并被聘任后,才能与原任职务资历累计计算。

扩展资料:

工程系列:

1、取得其他系列中级职称的,转系列申报工程系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时,需先转系列为工程师并聘满一年以上,可将工程师聘用年限与其他系列中级职称聘用年限累计计算,聘满5年以上可以转评高级工程师职称;

2、其他系列高级职称参评高级工程师,需在工程技术类岗位聘用满一年以上,方能参评。

经济系列:

1、其他系列高级职称可直接转评高级经、济师。

2、已聘任工程师或经济师满5年以上可以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

3、属于会计、审计、统计、教育、卫生等其他系列中级职称的,原则上应转系列考试取得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国际商务师(或评审工程师)等资格并聘满1年以上的,可将现聘用工程、经济系列中级职称的年限与之前的其他系列中级职称年限累计计算,聘满5年以上可以转评高级经济师职称。

参考资料来源: *** 福建省委党校—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2018年宜兴市职称申报有三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