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 *** 关于公布省 *** 现行规章及属于规章性质的省 *** 现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一、废止70件省 *** 现行规章和属于规章性质的省 *** 现行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二、宣布19件省 *** 现行规章和属于规章性质的省 *** 现行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三、保留并适时修改59件省 *** 现行规章和属于规章性质的省 *** 现行规范性文件(见附件3);四、保留27件省 *** 现行规章(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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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废止的省 *** 现行规章和属于规章性质的省 *** 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共70件);
2.宣布失效的省 *** 现行规章和属于规章性质的省 *** 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9件);
3.保留并适时修改的省 *** 现行规章和属于规章性质的省 *** 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共59件)
4.保留的省 *** 现行规章目录(共27件)。
省 长:黄小晶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废止的省 *** 现行规章和属于规章性质的
省 *** 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70件)
一、《福建省人民 *** 批转福州铁路分局、省交通厅、省公安厅关于执行〈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1981〕70号);
二、《福建省人民 *** 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的具体规定》(闽政〔1982〕8号);
三、《福建省人民 *** 批转省人民银行〈关于我省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报告〉的通知》(闽政〔1984〕86号);
四、《福建省人民 *** 关于发展淡水渔业若干政策规定》(闽政〔1984〕综492号);
五、《福建省人民 *** 关于颁发〈福建省公路运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政〔1986〕34号);
六、《关于颁发〈福建省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政〔1986〕60号);
七、《颁发〈福建省保护地震台站观测环境的规定〉的通知》(闽政〔1986〕61号);
八、《福建省人民 *** 印发〈关于加快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1986〕102号);
九、《关于批转省卫生厅、农业厅、公安厅制定的〈福建省犬类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闽政〔1987〕26号);
十、《福建省人民 *** 关于发布〈福建省人民 *** 关于严禁在航道上设网捕鱼的通告〉的通知》(闽政〔1987〕33号);
十一、《福建省人民 *** 批转省公安厅制定的〈福建省印刷业治安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政〔1987〕61号);
十二、《关于颁发〈福建省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87〕78号);
十三、《福建省人民 *** 关于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送审程序的规定》(闽政〔1987〕综234号);
十四、《福建省人民 *** 关于下放出入境审批权限的通知》(闽政〔1988〕24号);
十五、《福建省人民 *** 关于印发〈福建省股份制企业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88〕60号);
十六、《福建省人民 *** 关于印发〈福建省集体林业用地和林木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88〕68号);
十七、《福建省人民 *** 关于印发〈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政〔1989〕7号);
十八、《福建省人民 *** 关于颁发〈福建省市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89〕9号);
十九、《福建省人民 *** 关于颁发〈福建省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89〕17号);
二十、《福建省人民 *** 关于颁发〈福建省〈医疗事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成立福建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通知》(闽政〔1989〕21号);
二十一、《福建省人民 *** 关于颁发〈福建省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89〕28号);
二十二、《福建省人民 *** 关于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通告》(闽政〔1989〕31号);
二十三、《福建省人民 *** 关于颁发〈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和〈福建省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1989〕35号);
二十四、《福建省人民 *** 关于颁布〈福建省测绘成果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1989〕44号);
二十五、《福建省人民 *** 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通知》(闽政〔1989〕46号);
二十六、《福建省人民 *** 关于颁发〈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办法〉的通知》(闽政〔1989〕54号);
二十七、《福建省人民 *** 关于颁布〈福建省渔港及渔港水域管理规定〉和〈福建省东澳(平潭)渔港港章〉的通知》(闽政〔1989〕59号);
二十八、《福建省人民 *** 关于颁发〈福建省营业性桌(台)球、游艺机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90〕1号);
二十九、《福建省人民 ***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闽政〔1990〕15号);
三十、《福建省人民 *** 关于颁发福州港、厦门港和泉州港港章的通知》(闽政〔1990〕24号);
三十一、《福建省人民 *** 关于有关部门贯彻实施〈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若干职责的规定》(闽政〔1990〕30号);
三十二、《福建省人民 *** 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才流动争议
福建省人民 *** 关于省 *** 规章和省 *** 规章性文件修订的决定
一、决定废止的省 *** 规章和省 *** 规章性文件(共99件,标有“*”号的文号予以保留,同文发布的其他规章性文件未予废止)
(一)《福建省人民 *** 关于加强盐业管理保护国家税收的布告》(闽政〔1981〕54号)
(二)《福建省人民 *** 批转省箔贸委〈关于引导外资合理投向的报告〉的通知》(闽政〔1985〕85号)
(三)《福建省人民 *** 批转福建省小纸厂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全省小纸厂清理整顿工作情况及环境管理意见的报告〉的通知》(闽政〔1985〕199号)
(四)《福建省人民 *** 关于颁发〈福建省枪支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91〕46号)
(五)《福建省人民 *** 批转省人事局〈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升级奖励工作的意见〉》(闽政〔1982〕91号)
(六)《福建省人民 *** 批转省体改委、劳动局、财政厅关于贯彻〈福建省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补充意见的通知》(闽政〔1993〕35号)
(七)《福建省人民 *** 颁发〈福建省关于维护铁路设备完好、确保行车安全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闽政〔1982〕147号
(八)《福建省人民 *** 关于颁发〈福建省牲畜交易税施行细则〉的通知》(闽政〔1983〕31号)
(九)《福建省人民 *** 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闽政〔1984〕18号)
(十)《福建省人民 *** 关于颁发〈福建省水产资源繁殖保护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政〔1983〕34号)
(十一)《关于颁发〈福建省乡(镇)财政管理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84〕39号)
(十二)《福建省人民 *** 关于颁发〈福建省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1984〕68号)
(十三)《福建省人民 *** 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国营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统筹管理问题的报告〉的通知》(闽政办〔1984〕200号)
(十四)《福建省人民 *** 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闽政〔1985〕15号)
(十五)《福建省人民 *** 关于颁发木材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85〕16号)
(十六)《福建省人民 *** 关于批转〈关于加强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控制和管理的意见的报告〉的通知》(闽政〔1985〕67号)
(十七)《福建省人民 *** 关于在全省唱展外汇、物价大检查和清理、整顿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通知》(闽政〔1985〕70号
(十八)《福建省人民 *** 关于加强运输和邮寄应税农、林、牧、水产品税收管理的通知》(闽政〔1985〕81号)
(十九)《福建省人民 *** 关于颁发〈福建省产品质量仲裁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85〕综120号)
(二十)《福建省人民 *** 关于颁发〈福建省在港澳企业投资收益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85〕综443号)
(二十一)《福建省人民 *** 关于颁发〈福建省收容教育卖 *** 女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90〕45号)
(二十二)《福建省人民 *** 关于颁发〈福建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91〕3号
(二十三)《福建省人民 *** 关于颁发〈福建省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92〕15号)
(二十四)《福建省人民 *** 关于颁发〈福建省征收矿产资源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政〔1992〕58号)
(二十五)《福建省人民 *** 批转财政厅〈关于改变财政补贴县面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闽政〔1986〕31号)
(二十六)《福建省人民 *** 关于加强生产资料价格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闽政〔1986〕40号)
(二十七)《福建省人民 *** 关于批转省财政厅〈关于修订〈福建省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的报告〉的通知》(闽政〔1986〕45号)
(二十八)《福建省人民 *** 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86〕54号)
(二十九)《福建省人民 *** 关于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闽政〔1986〕64号)
(三十)《关于贯彻国务院〈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闽政〔1986〕75号)*
(三十一)《福建省人民 *** 关于颁发〈福建省发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1986〕99号)
(三十二)《福建省征收电力建设基金的暂行办法》(闽政〔1987〕4号)
(三十三)《福建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实施办法》(闽政〔1987〕6号)
(三十四)《福建省人民 *** 关于批转省税务局〈关于乡镇企业税收政策的补充规定〉的通知》(闽政〔1987〕35号)
(三十五)《福建省人民 *** 批转省计委关于福建省征收电力建设资金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政〔1988〕10号)
(三十六)《关于颁发〈福建省改进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规定〉的通知》(闽政〔1988〕28号)
(三十七)《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从严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决定〉的通知》(闽政〔1988〕57号)
(三十八)《福建省人民 *** 关于颁发〈福建省筵席税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政〔1988〕56号)
(三十九)《福建省人民 *** 关于颁发〈福建省共用无线电视系统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88〕9号)
(四十)《福建省人民 *** 关于印发〈福建省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88〕69号)
(四十一)《贯彻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压缩开支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明传电报政发35)
(四十二)《福建省人民 *** 颁发〈关于完善发展承包责任制,推进企业深化改革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闽政〔1988〕18号)
(四十三)《福建省人民 *** 批转省体改委等部门制定的〈福建省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和〈福建省私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89〕24号)
(四十四)《福建省人民 *** 关于印发〈福建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政〔1991〕17号)
(四十五)《福建省人民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共用无线电视系统管理的规定》(闽政〔1989〕40号)
(四十六)《福建省人民 *** 关于进一步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闽政〔1992〕7号)
(四十七)《福建省人民 *** 批转省体改委关于〈福建省规范化股份制改革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闽政〔1992〕29号)
(四十八)《福建省人民 *** 批转省箔委、省财政厅、省人行关于进一步抓好工交企业扭亏增盈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1992〕综128号)
(四十九)《福建省人民 *** 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发展旅游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闽政〔1992〕综198号)
(五十)《福建省人民 *** 〈关于调整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通知》(闽政〔1992〕综358号)
(五十一)《福建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转发〈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92〕127号)
(五十二)《福建省人民 *** 办公厅转发省直房改办关于省直单位公有住宅实行统一租金标准的实施意见报告的通知》(闽政办〔1992〕30号)
(五十三)《福建省人民 *** 贯彻国务院关于禁止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的通知》(闽政〔1993〕18号)
(五十四)《福建省人民 *** 关于做好工业企业承包制同新税制改革相衔接工作的通知》(闽政〔1993〕综184号)
(五十五)《福建省人民 *** 关于征收水口电站、沙溪口水电站库区维护建设费的暂行规定》(闽政〔1995〕145号)
(五十六)《福建省人民 *** 关于加强外汇券管理的通知》(闽政〔1980〕86号)
(五十七)《福建省人民 *** 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发〔1981〕100号文件的通知》(闽政〔1981〕117号)
(五十八)《福建省人民 *** 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闽政〔1984〕18号)
(五十九)《福建省人民 ***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通知》(闽政〔1984〕25号)
(六十)《关于加强和改革特种行业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闽政〔1985〕24号)
(六十一)《福建省人民 *** 关于坚决制止和打击倒卖车、船票活动的通知》(闽政〔1985〕94号)
(六十二)《福建省人民 *** 批转省统计局〈关于统计报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政〔1981〕84号)
(六十三)《福建省人民 *** 颁发〈关于加强市场工业商品质量监督检验与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84〕81号)
(六十四)《福建省人民 *** 颁发〈福建省关于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闽政〔1986〕41号)
(六十五)《福建省人民 *** 关于贯彻国务院〈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的意见》(闽政〔1986〕12号)
(六十六)《福建省人民 *** 关于颁发〈福建省技术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89〕56号
(六十七)《福建省统一罚没票证管理的若干规定》(闽政〔1986〕100号)
(六十八)《福建省人民 *** 关于颁发〈福建省出售公有住房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93〕1号)
(六十九)《福建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事局〈福建省国家行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考试选调录用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政〔1989〕19号)
(七十)《福建省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闽政〔1986〕76号)
(七十一)《福建省人民 *** 关于加快改革步伐建立新型外贸体制的若干意见》(闽政〔1983〕4号)
(七十二)《关于修改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中追回赃款赃物处理办法和罚没财物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1986〕30号
(七十三)《福建省人民 *** 关于批转省建委制定的〈福建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89〕32号)
(七十四)《福建省人民 ***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的规定〉的通知》(闽政〔1984〕104号)
(七十五)《福建省商品质量仲裁办法》(省人民 *** 令第13号)
(七十六)《福建省人民 *** 关于批转省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的通知〉》(闽政〔1985〕98号
(七十七)《福建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民间职业剧团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1988〕5号)
(七十八)《福建省人民 *** 关于印发〈福建省股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89〕3号)
(七十九)《福建省人民 *** 颁发〈福建省人民 *** 关于加强武夷山景区保护管理的布告〉的通知》(闽政〔1982〕综309号)
(八十)《关于颁发〈福建省人民 *** 关于维护管理水电工程的通告〉的通知》(闽政〔1985〕66号)
(八十一)《福建省人民 *** 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闽政〔1996〕13号)
(八十二)《福建省人民 *** 颁发〈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的通知》(闽政〔1986〕63号)
(八十三)《福建省人民 *** 关于印发〈福建省股份制企业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88〕60号)
(八十四)《福建省人民 *** 印发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并批转省教委关于全省扫除文盲工作计划报告的通知》(闽政〔1989〕25号)
(八十五)《福建省人民 *** 关于大力推广普通话的通知》(闽政〔1983〕15号)
(八十六)《关于印发〈福建省关于乡镇煤矿实行行业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1987〕200号)
(八十七)《福建省家畜家禽防疫实施办法》(闽政〔1987〕28号
(八十八)《福建省人民 *** 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布〈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股票、债券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闽政〔1987〕30号)
(八十九)《福建省人民 *** 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 *** 关于拍卖全民所有制小型企业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88〕49号
(九十)《福建省人民 *** 关于颁发〈福建省电视剧 *** 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95〕16号)
(九十一)《福建省人民 *** 关于颁发〈福建省测绘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92〕14号)
(九十二)《福建省人民 *** 关于批转省土地管理局〈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90〕综108号)
(九十三)《福建省人民 *** 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罚没款项管理的通知》(闽政办〔1989〕197号)
(九十四)《福建省人民 *** 批转省人事局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考核、非领导职务升降等两个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90〕47号)
(九十五)《福建省房地产开发经营和市场管理试行办法》(闽政〔1993〕3号)
(九十六)《福建省人民 *** 关于颁发〈福建省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92〕46号)
(九十七)《福建省人民 *** 关于印发〈福建省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96〕3号)
(九十八)《福建省人民 *** 关于颁发〈武夷山名胜区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88〕50号)
(九十九)《福建省人民 *** 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兼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88〕63号)
福建省职称评审条件
福建省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1、中级职称评审工程师、政工师、会计师、经济师等的条件:
(1)学历、资历要求:具有大专或本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申报系列专业工作满4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申报系列专业工作满2年;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不受资历的限制;技能人才获得 ***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2)论文要求:取得助理级职称后,近四年发表的论文,正文不少于2500字,查重综合不超30%,单篇不超20%;发表于外部有效期刊杂志独著或合著之一作者论文1篇、发表于公司技术论文集独著或合著之一作者论文2篇。
(3)其他材料要求:技术工作总结一篇,2000字以上;助理职称证书扫描件;毕业证、学位证书扫描件。
2、副高级职称评审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政工师等的条件。
(1)学历、资历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申报系列专业工作满2年;具有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申报系列专业工作满5年;技能人才获得高级 ***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2)论文要求:取得中级职称后,论文为近5年发表,正文不少于2500字,查重综合不超30%,单篇不超20%,发表于外部有效期刊杂志独著或合著之一作者论文1篇。
(3)其他材料要求:技术工作总结一篇3000--4000字;工程师职称证书扫描件及发文、毕业证、学位证书、任中层后全部任职文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福建省中级工程师评定的条件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福建省1988职称文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福建省1988职称文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3年。
(3)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5)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扩展资料
对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福建省1988职称文件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参加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3个模块合格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可免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级工程师
福建省人民 *** 废止1980年至1999年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主要内容已被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所代替的(共198件);
1.下达《关于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 (闽政〔1980〕11号)
2.关于颁发《福建省产品质量监督和检验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闽政〔1980〕24号)
3.批转省科委关于贯彻执行《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的意见的报告 (闽政〔1980〕37号)
4.关于发布《关于保护电力线路安全的通知》的通知 (闽政〔1980〕49号)
5.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民兵武器管理,防止枪支弹药被盗的通知》的意见 (闽政〔1980〕50号)
6.批转《福建省生产、修理计量器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闽政〔1980〕73号)
7.对外经济工作有关政策补充规定的通知 (闽政〔1980〕111号)
8.关于集体企业工商所得税实行比例税制规定的通知 (闽政〔1980〕综1137号)
9.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新婚姻法的通知 (闽政〔1981〕003号)
10.福建省人民 *** 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信贷管理,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决定》的通知 (闽政〔1981〕014号)
11.关于保护矿产资源的紧急通知 (闽政〔1981〕030号)
12.关于贯彻执行《会计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闽政〔1981〕46号)
13.批转省商业厅《关于严禁石油产品自由买卖,切实加强管理工作的报告》 (闽政〔1981〕55号)
14.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政〔1981〕64号)
15.关于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 (闽政〔1981〕65号)
16.关于加强防洪堤管理确保江河安全泄洪的通知 (闽政〔1981〕68号)
17.关于杀虫脒农药的使用规定和禁用限期的通知 (闽政〔1981〕69号)
18.批转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的试行规定的报告》和《关于省直机关干部、职工住房标准的试行规定和住房管理办法的报告》的通知 (闽政〔1981〕72号)
19.关于认真整顿奖金,正确实行奖励制度坚决制止滥发奖金的若干规定 (闽政〔1981〕89号)
20.颁发《福建省农村工商税收征收办法》和《城镇集体企业工商税收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闽政〔1981〕111号)
21.关于印发《福建省对外经济贸易有关政策措施的补充规定》等六个文件的通知 (闽政〔1981〕125号)
22.关于抓紧处理好山林纠纷的通知 (闽政〔1982〕2号)
23.关于野外地质队占用耕地、林地补偿标准的暂行规定 (闽政〔1982〕7号)
24.福建省农林特产税征收规定 (闽政〔1982〕17号)
25.关于加强查私罚没收入管理的暂行规定 (闽政〔1982〕43号)
26.关于批转省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闽政〔1982〕44号)
27.关于印发《福建省地方外汇收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闽政〔1982〕51号)
28.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农村劳动力进城做工和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通知》的通知 (闽政〔1982〕60号)
29.关于制止乱收费、整顿非商品收费的通知 (闽政〔1982〕61号)
30.颁发《关于贯彻执行〈统计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闽政〔1982〕62号)
31.关于转发中国银行福州分行“关于审批《福建省地方短期周转外汇贷款暂行办法》的报告”的通知 (闽政〔1982〕综69号)
32.关于贯彻执行《外语翻译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闽政〔1982〕70号)
33.关于颁发“福建省个体开业行医管理暂行办法”的批复 (闽政〔1982〕综72号号)
34.福建省人民 *** 关于计划生育几个具体政策的规定(试行) (闽政〔1982〕73号)
35.颁发《福建省人民 ***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试行规定》的通知 (闽政〔1982〕76号)
36.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严格制止企业滥发加班加点工资的通知》的意见 (闽政〔1982〕79号)
37.批转省财政厅《关于企业财务检查中各种违纪事项财务处理的具体规定》的通知 (闽政〔1982〕82号)
38.关于贯彻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实施意见 (闽政〔1982〕93号)
39.关于改进城镇集体企业征收工商所得税的规定 (闽政〔1982〕105号)
40.关于维护学校正当权益保障教师人身安全的布局 (闽政〔1982〕108号)
41.批转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建筑防火设计管理意见的请示报告》的通知 (闽政〔1982〕110号)
42.关于发布《福建省贯彻国务院〈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闽政〔1982〕126号)
43.批转省分行贯彻人民银行总行《关于加强金融管理打击走私贩私等经济犯罪活动的几项规定》报告的通知 (闽政〔1982〕129号)
44.关于贯彻国务院《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 (闽政〔1982〕130号)
45.关于进一步加强华侨、港澳同胞进口物品和查缉没收物资管理的补充规定 (闽政〔1982〕134号)
46.关于严禁海上走私贩私活动的布告 (闽政〔1982〕138号)
47.关于批转省卫生厅、省农业厅《关于加强狂犬病预防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闽政〔1982〕142号)
48.转发《关于贯彻执行〈经济专业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闽政〔1982〕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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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最早教师职称评定什么时候开始
1987年。教师职称是上一世纪开始实施,福建省最早是从1987年开始实施的,个别地方可能有所滞后,推迟到了1988年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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