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一、 *** 表明事业单位聘任有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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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评聘分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对符合聘任条件人员,根据个人资历、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群众认可等四个方面综合考评,择优聘用。

3、综合考评得分采用百分制计分,各项分值权重分别按2:2:3:3计算总分。

4、工作实绩。主要对进入现单位后个人所获奖励或荣誉称号、年度考核结果等方面进行评价。

(1)个人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的,计20分;

(2)获得省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的,计15分;

(3)获得无锡市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的,计10分;

(4)获得宜兴市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的,计5分。

(5)奖励或荣誉称号限各级党委或 *** 授予,或业务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授予;

5、群众认可。以民主测评方式进行,对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价,测评结果折算计分。

(1)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聘任中级职称的,另加5分,

(2)具有副高职称的人员聘任中级职称的,另加3分。

6、每年6月份统一进行职称聘任。按本人申请、理论考核、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总分在60分以上的人员提交局长办公会商定聘任。对拟聘任人员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由局长办公会进行复核。

7、关于事业单位:

(1)由 *** 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 *** 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2)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 *** 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8、事业单位的明显特征为中心、会、所、站、大队等字词结尾,例如会计核算中心、卫生监督所、司法所、银保监会、质监站、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等,二级局也为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分为参公事业单位以及普通事业单位。普通事业单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公改革之后的事业单位在省公务员招考中招考,普通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招考中招考。

刚进入事业单位,职称该怎么评?

职称不都是参加国考才获得职称的吗、还能评呢?

目前, 事业编制和行政编制不论是经济待遇还是政治待遇上,差距都已经越来越大 。政治待遇是普通事业编干部想都不敢想的了,而经济待遇上,通过评职称增加工资应该是广大事业编干部最后的一点念想了。

题主刚进入事业单位,就已经有目标了,应该还是比较上进的人。但首先你需要了解自己的编制类型, 事业编分为参公事业编和普通事业编 ,如果是参公事业编,那就非常好,基本就等同于公务员,只是不能够评职称了; 如果是普通事业编,还分为管理岗、专技岗和工勤岗三种岗位 ,只有聘用在 专技岗位 的人员才可以评职称。

至于职称, 如果是评审的话每年各个地市都会统一组织进行 ,各个地方政策不太一样,可以去人社局查看一下上一次的文件要求; 还有一部分职称,比如计算机、经济等是通过以考代评 ,每年全国都有相应的考试,考过以后就相当于评审通过。

不过现在实行评聘分离,评上了没有聘上,一样不能享受职称带来的待遇。 本科生只要转正定级后就可以聘为初级职称,而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就是大多数专技人员一辈子的痛了。事业单位内,各个级别职称的数量是一定的,比如单位有十个专技岗,可能高级职称只有2个,中级职称只有4个,剩下的都是初级职称, 如果你前面有4个人已经聘用在中级职称,那么你只有等他们退休或者调离后才有希望从初级职称聘用到中级职称 ,而事业单位调离的情况一般是比较少的,因此如果他们都还年轻,如果你的前面还有其他同事在排队,那么 你可能到快退休的时候才能聘上中级职称,甚至退休是都聘不上。

现在事业单位在改革,职称这方面国家应该也有一定考量,不过政策的调整都是需要时间的, 如果有能力的话,还是趁早考公务员才算真正的上岸。

职称评是评,聘是聘,能评上职称不意味着能聘任上,我简单以事业单位为例来说一下具体问题:

先来说说职称是啥?

职称其实是对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评估,能够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具体工作层次。

事业单位分为三个岗位,即工勤岗、专技岗和管理岗,工勤岗的晋升是以职业技能等级为标准,专技岗对应的是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岗则是职级。因此,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类岗位的工作人员有考取相应职称的必要。

其次再来说说职称怎么评?

取得职称的方式分为几种,分别是认定、评审、以考代评、资格对应等等。

认定和评审,主要指一些具备相应评审资质的单位,可以对一些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员工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材料经评委会审核,由专业评委进行投票确认是否符合相应资格。

以考代评指的是类似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这些国家明确规定通过相应考试后,取得相应职称资格的。以考代评的,不需要再进行二次评审。

资格对应指的是形式相近的类似几个资质之间是可以相互对应使用的,即很多认定上,具备中级会计师就视为具备了中级审计师资格。

最后,来说说如何聘任职称

事业单位聘任职称是有相应规章制度的,具体流程以本单位为准,我这里只说说通用的几点考量。

正如开篇说到的,很多单位受制于指数、层级等等原因,存在评的多,但聘的少现象,很多人具备相应资质,但没指数无法全部聘任。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事业单位聘任类似于干部的选拔,但程序上相对宽松。最后,还需强调的是,聘任上相应的职称,并不意味着你变成了领导,只是享受相当级别的薪酬待遇,行政职级并不提升。

事业单位分为管理类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类事业单位,只有专业技术类事业单位才有职称评定一说。因此,在进入事业单位之前,要了解清楚自己的发展方向,如果进了管理类事业单位,不管是什么专业,不管学历高低,也不管原来是否有职称,都没有评职称一说,这个要弄清楚。

其次,在专业技术类事业单位,技术职称评定,也要看专业方向。如果符合专业评定,按相关规定,本科毕业实习期满,就可以评定助理职称,评上后四年可以参加中级职称评定,也就是最早5年就可能评定中级职称。学历在职称评定中非常重要,比如硕士研究生,没有实习期,直接就可以评定助理职称,三年就可能评定中级职称。

同样的,对于管理岗位人员来讲,本科毕业实习期满,就可以评定为管理岗八级,研究生没有实习期,直接定为管理八级,两年后就可以晋升管理七级。

题主说的应该是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可分员级,初级(助理),中级,副高级,正高级。

正常够5年可评上一级(破格3年)。

具体评聘 *** 各市不一样,有的评聘相结合,没空岗不让参评。有的评聘分开,够条件可参评,但没岗聘不上。

具体事宜还得到人社局职称科详询。我只能帮你这些。

进入事业单位,想走职称路线,必须搞清楚以下几点:

一是单位是否设置专业技术岗。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公务员法管理,不能走职称;有些事业单位,如行政管理服务中心、老干中心等,不设专业技术岗,都是管理岗;有些事业单位则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都设有。

二是专业技术岗的设置数量和类别 。职能单一的单位和绝大多数小单位一般只设置一种职称专业,如党史研究中心只设出版专业,专业技术岗从低至高依次为助理编辑—编辑—副编审—编审;职能多的单位如财政局、水利局等内设的事业单位则设有多个职称专业,有的还分为主岗和辅助岗。同等资历条件下,主岗技术人员可能优于辅助岗技术人员晋升高一级职称。

三是职称专业聘用条件。 初级职称一般直接认定,进入事业单位渡过试用期后,单位人事部门会给您到人社局办理聘书;晋升中级职称,首先要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上工作一定年限,其次是看职称专业是考还是评。有些不用考,如档案专业、政工师专业、教育系统专业,有些专业,如出版、经济师、建筑师等是需要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才会有资格参与竞聘岗位。至于高级职称,基本都是评,好像有部分专业开始推行以考代评。

此外,还要看单位专业技术岗的岗位使用情况,即没有空岗不能参与竞岗或参评。 进入事业单位,如果恰巧初级专业技术岗也都满岗的话,那就不能认定专业技术岗,只能在管理岗;只有中级的专业技术岗有空岗时,符合条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才能参与竞聘或评比。同理,中级职称晋升副高级职称亦是如此。

刚进入事业单位,职称该怎么评?

首先了解下事业单位评职称的是哪些群体。 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上共分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技能岗三个类别,其中管理岗走职员级别,从低到高共十级,属于行政职务序列,不存在职称的问题;工勤岗在岗位等级上分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 *** 、高级 *** 等几个类别,也不存在职称问题。也就是第三类的专业技术岗人员存在初、中、高等职称级别。同时又细分为13个等级, 初级岗位又分 十三级至十一级, 中级岗位又分 十级至八级, 高级岗位又分 七级至一级。

下面我们重点说说专业技术岗位职称评定的岗位。

专技岗更低级的是13级,也就是初级岗中更底层级。对于刚进入事业单位的新人来说,如果你聘用的岗位是专技岗,本科学历任职一年转正后可定为初级,也称助理级,如果是大专学历则工作满两年后才能定位初级职称。下步,初级评中级中间则需要五年的工作经历。对于你来说现在重点是考虑评定初级职称的问题。

还需要考虑的问题是,你所学专业对口的是哪个类别的职称。比如有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等等,一般都会有专业对口的要求。无论哪种,职称级别都是和工资待遇挂钩的,这也是事业人员很重视职称问题的原因。你可以结合自己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来选择。

接下来要说的是职称的比例问题。 现在事业单位实行 评聘分离,也就是你评上了更高一级的职称,但还需要单位聘用上。高、中、低级三个岗位级别一般比例控制在1:3:6,级别越高指标越少,所以一般达到中级职称后就是熬资历了,等高一级岗位有空缺了,再去竞聘。如果你今后有机会早点聘更高的职称,就好好把握,有时候晚一步就面临更大的竞争。

进入到事业单位,职称怎么评?我觉得应该按以下步骤来进行

一、确定方向。

首要的就是要确定自己职称的方向,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考虑。

1、单位行业。单位必然有主系列,辅系列之分,我们就要详细了解,单位行业和之前的评审聘用情况,进行判断。比如农业行业,那么首选的还是农艺师、畜牧师,之类的,一方面行业对口,另一方面工作中也容易有论文、表彰奖励等材料。

2、个人专业。还是从个人专业考虑,目前部分职称序列,还是对专业有要求,那么就需要找到自己专业匹配的序列,或者进行二次学习,读在职学历。

3、难易程度。这个要综合分析,比如以考代评类的职称,或者单位对申报名额限制等因素综合分析。

二、查找要求。

确定方向之后,就是查找相关的要求,要做到了然如胸,知道该准备什么,自己欠缺什么。

三、积极准备。

第三步就是积极准备了,评审类的职称,积极准备材料、论文、成果、表彰奖励等,准备评审。

考试类的,就要及时查询考试通知,及时报名,参加考试。

教育系统的职称是评的,卫生系统的职称不评是要考的。

晋升职称有许多条条框框限制。教师的职称和医生一样,起步是初级职称,包括三级教师和二级教师两个档次。取得二级教师职称在满5年后可以评中级职称即一级教师。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后,工作满5年可评副高职称,即高级教师。还有正高职称,但一般中小学教师没机会参评。

评职称条件各省市的具体要求还略有不同。如果你是教师,平时多参加各种说课,公开课,论文等比赛,评一级教师和副高职称还需要有结题的课题研究。

专业技术职称需要达到一定条件一步一步来,但是有的单位为了留住人才选用来迂回的办法,让你享受职称待遇,注意是享受。

2016年福建省卫计委职称评定文件

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福建省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省直各厅(局)、各高等院校、中央在闽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我省各系列(专业)职改办报送福建省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的2015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经统筹安排,现将2015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下达给福建省事业单位职称评聘你们,请认真执行。若有特殊情况,需变更评审工作计划的,请提前一个月报备。

下放评审权组建高级职务评委会的评审工作计划,由各设区市及省直有关单位自行安排。

附件:2015年度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计划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6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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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计划

1

技工学校教师[正、副高级(讲师、实习指导教师)]

全省技校、技工教育教研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及教育研究工作,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以及在技工院校任教1年以上的 *** 教师。

省人社厅

2015年9月1日-9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

2

中职教师[正高级讲师、副高级(讲师、实习指导教师、实验师)]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校)、教研机构等从事中职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以及在中等职业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 *** 教师,符合闽教人[2014]81号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省教育厅

2015年9月1日

-9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1月

3

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督导、电化教育、校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符合闽教人[2014]20号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省教育厅

2016年4月20日 -5月2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7月

4

党校教师[正、副高级(教授、讲师)]

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团校从事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且符合闽党校职改[2015]2号文件规定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省委党校

2015年12月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3月

5

卫生[正、副高级(医、技、药、护)]

福建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省属公立医院除外),现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卫生技术人员。

省卫计委

2016年3月前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3月

6

药学(非临床)专业(副主任药师)

各级药品研制、生产、经营、药品检验检测、认证审评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药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闽药监〔2003〕文人207号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的,可相应申报药学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省食药监局

2016年3月20日-3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6月

7

工程系列医药专业(高级工程师)

各级药品研制、生产、经营、药品检验检测、认证审评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医药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的,可相应申报医药工程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省食药监局

2016年3月20日-3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6月

8

工程系列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

凡在中国移动福建公司、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福建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及相关单位从事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设备环境等专业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规定的工程技术人员。

省通信管理局

2015年8月30日前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10月

工程系列冶金专业(高级工程师)

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直接从事采矿、选矿、矿山地质、矿井通风及安全;钢铁、有色及稀有金属冶金;金属材料及加工;耐火材料;冶金理化检测;冶金机电设备维修等专业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的工程技术人员。

省冶金控股公司

2015年8月31日前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

10

工程系列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

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直接从事机械设计与制造、电机、电器、电气、自动化、仪器仪表、农业机械、机械电子设备、机械应用电子技术、锻造、热处理、焊接、铸造、制冷、热工、锅炉、爆炸技术与装药、火工与烟火技术等专业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的工程技术人员。

省机电控股公司

2015年8月1日-8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10月

11

工程系列轻纺专业(高级工程师)

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造纸、纺织、化纤、丝绸、印染、食品、制糖、制盐、日用化工、日用轻工、轻纺机械的维护与修理等专业工作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的工程技术人员。

省轻纺控股公司

2015年9月1日-9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

12

工程系列能源专业(高级工程师)

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直接从事采矿工程、坑探工程、选矿工程、矿井建设、煤田地质与勘探、矿山机械与电器维护及维修、热能动力、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硅酸盐工程、非金属矿及制品、无机非金属材料、建材生产工艺、建材机械及电气维护与修理专业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的工程技术人员。

省能源集团公司

2015年7月15日-7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10月

13

工程系列石化专业(高级工程师)

从事化学工程、基本有机化工、无机化工、高分子化工、石油与煤化工、电化工、稀有元素化工、精细化工、生物化工、化工分析、化工机械、化工自动化及仪表等专业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的工程技术人员。

福建石化集团公司

2015年7月15日-8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11月

14

工程系列汽车船舶专业(高级工程师)

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汽车、船舶设计、制造及工艺装备设计、制造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

省机械工业联合会

2015年8月20日-9月2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11月

15

工程系列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

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质量技术监督专业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评审专业如下:(一)标准化专业:1.标准化技术研究,标准化应用研究,国内标准化动态和发展研究;2.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制修订;3.标准化技术咨询和技术开发;4.标准的审查,标准化技术法规的制修订。(二)计量专业:1.计量单位、计量基准、计量标准的研究,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国内外计量技术动态和发展研究;2.计量检定和测试,新产品定型鉴定;3.计量器具、标准物质的研制与开发,检测仪器设备的维修;4.计量标准考核,计量认证,计量技术法规的制修订。(三)质量专业:1.质量检验技术研究,国内外质量管理动态和发展研究;2.产(商)品质量检验,验货检验;3.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检测检验;4.质量检验仪器设备和检验技术开发;5.质量管理,质量认证,质量审核,质量咨询,质量技术法规的制修订。

省质监局

2015年7月20日-8月2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10月

16

工程系列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

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环境监测、环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污染治理、环境科研及环保新技术开发、环境工程设计、环境放射性监测等专业工作,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规定的工程技术人员。

省环保厅

2015年9月10日-9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11月

17

工程系列地勘专业(高级工程师)

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地质矿产、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质测绘、探矿、实验测试、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专业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

省地勘局

2015年9月1日-10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

18

工程系列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

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大地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测量、房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制图与制印、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仪器等专业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的工程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测绘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土地规划、土地利用、土地资源调查、土地管理等专业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的工程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土地规划利用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省测绘局

2015年9月1日-9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11月

19

工程系列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

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直接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含规划、设计、施工、地质)、水利行业水电的输电线路及电站、水电站的电气装置与动力设备、水文及水资源(含水环境、洪水预警)、水土保持等专业工作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规定的工程技术人员。

省水利厅

2015年8月10日-9月1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11月

20

工程系列交通专业(高级工程师)

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交通运输工程、汽车运输工程、船舶运输工程、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含隧道与地质钻探)、港口及航道工程(含地质钻探、航标)、交通通讯与导航技术、港航安全技术与监督(含救捞)、筑养路设备维护与修理、港航设备维护与修理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均可申报评审。

省交通厅

2015年9月10日

-9月25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11月

21

工程系列土建专业(高级工程师)

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设计、建筑设备与电气、建筑装饰装修、结构、岩土工程、给排水、暖通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技术、施工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管理、市政工程、城乡规划设计、园林绿化、环卫工程、燃气工程、城乡建设管理等专业工作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和闽人发〔2002〕154号、〔2004〕144号、〔2004〕145号、闽建人〔2013〕40号文规定的工程技术人员。

省住建厅

2015年7月1日-8月15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11月

22

工程系列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

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森林工业、林产化工、营林植保、城乡园林绿化、林业运输、林业机械的维护与休息等林业类专业工作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

省林业厅

2015年8月1日-9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

23

工程系列水产专业(高级工程师)

凡在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水产养殖、海洋捕捞、海洋与渔业资源、水产加工、制冷、渔机等岗位工作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规定的工程技术人员。

省海洋渔业厅

2015年8月1日-8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11月

24

福建建工集团工程系列建筑机电设备安装专业(高级工程师)

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业设备安装、钢结构安装、起重吊装专业的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的工程技术人员。

福建建工集团

2015年8月1日-8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10月

25

工程系列电子专业(高级工程师)

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应用电子技术、光电技术及其应用、广播电视、无线电通讯、半导体及元器件、电子机械设备维修等专业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的工程技术人员。

省经信委

2015年8月10日-8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11月

26

工程系列科管专业(高级工程师)

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技术管理、综合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信息、科技普及、专利管理等工作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的工程技术人员。

省经信委

2015年8月10日-8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11月

27

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

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现任高级工程师职务且符合闽人发[2004]95号文件规定的工程技术人员。

省经信委

2015年5月20日-6月10日

2015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

28

农业技术人员(高级农艺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农经师、高级畜牧师)

我省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业单位)从事农学、经济作物、土壤肥料、植物保护、畜牧、兽医、农业经济等工作,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省农业厅

2015年10月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3月

29

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农艺师

在企事业单位担任高级农艺师(含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农业经济师),并符合规定的相应条件者,可申请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农艺师。

省农业厅

2015年9月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

30

播音(主任播音员)

凡在全省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从事播音、主持工作的人员,符合《福建省播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广职改〔2012〕21号)文件规定的,均可申报主任播音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9月30日前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11月

31

出版专业(正、副高级编审)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省内各出版单位、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在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编入国内统一刊号的正式期刊或县以上地方志编纂单位从事管理、编辑、出版、 *** 设计、校对等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福建省出版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新出职改〔2005〕 1号)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10月24日前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5月

32

新闻专业(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主任记者、主任编辑)

凡在我省经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成立的报社(集团)、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性期刊、新闻网站等新闻单位,以及在大学校报、通联站、报道组、党员电化教育中心等(不含参公单位)从事新闻专业工作的在职人员,符合闽委宣职〔2008〕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

省委宣传部

2015年9月1日-9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副高:2015年11月;正高:2015年12月

33

高级政工师

凡在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保卫岗位人员、人民武装干部,符合闽委宣干〔1995〕11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

省委宣传部

2015年4月8日-5月8日

2015年6月30日

2015年7月

34

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

规模以上企业、省属本科院校、三级医院以及《福建省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评审办法(试行)》(闽财会[2012]30号)试点的7家会计中介机构从事会计工作,并受聘高级会计师且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规模以上企业指:工业、批发业营业收入4亿元及以上;建筑业营业收入8亿元及以上;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营业收入3亿元及以上;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10亿元及以上;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亿元及以上;其他行业营业收入2亿元及以上。营业收入为公司(单位)2013年经过外部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中的数据。)

省财政厅

2016年1月10日-1月2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4月

35

高级会计师

凡在行政机关、企业、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中从事财务会计工作,同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证书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并且符合福建省财政厅、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04]30号)规定申报条件的会计人员均可申报参加评审。

省财政厅

2016年1月11日-1月2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4月

36

高级审计师

全省参加2012、2013、2014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且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高级审计师评价办法(试行)》规定的人员。

省审计厅

2015年8月31日前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11月

37

高级统计师

本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直接从事统计工作的,符合《福建省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修订稿)》(闽统〔2012〕76号)规定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参加2010-2011年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考试,成绩合格但学历仅为大专的符合破格评审条件的统计专业技术人员。

省统计局

2015年6月1日-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6月

38

高级经济师

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经济管理、交通基建、商贸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及财税金融等岗位工作的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8号规定的经济专业人员。

省经信委

2015年9月10日-9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

39

高级工艺美术师

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工艺美术(含传统手工艺、装潢、造型、服装、家具、玩具、珠宝首饰、广告设计、装饰设计、商标设计、工业设计、环境艺术、电脑美术设计、商品包装等)理论、科研、创作设计、产品开发、生产技艺指导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省经信委

2015年7月1日-8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11月

40

艺术[正、副高级职务(编剧、导演、作曲、指挥、演员、演奏员、舞美设计师、艺术管理(演出监督)、美术师、文学创作,副高级职务(舞台技术、电影放映技术)]

凡符合《福建省文化厅职改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改办关于福建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文职改〔2012〕22号)文件规定,均可申报评审艺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省文化厅

41

群众文化(副研究馆员)

凡符合《福建省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专业职务经常化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文职改〔1993〕010号)文件规定,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群文专业副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

省文化厅

42

文物博物(研究员、副研究员)

凡符合《福建省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专业职务经常化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文职改〔1993〕010号)文件规定,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文物博物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省文化

43

图书资料(研究员、副研究员)

凡符合《关于福建省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文职改〔2009〕14号)有关规定,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图书资料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省文化厅

44

二级文学创作

凡符合《福建省艺术专业职务经常化

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文职改

〔1993〕008号)文件规定的,在全省

文联系统工作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

龄的人员。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参加评审。

省文联

45

档案(副研究馆员)

全省各单位直接从事档案工作,并符合闽档职改〔2006〕3号文件规定任职条件的人员。公务员法管理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档案人员除外。

省档案局

46

自然科学研究(研究员、副研究员)

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海洋、水产、微生物技术、情报、测试技术研究及植物、粮油、经作、园艺、土肥、植保、畜牧等农业技术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25号)、《关于自然科学研究职务评聘经常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闽科职〔1993〕020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均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的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省科技厅

47

社会科学研究(研究员、副研究员)

福建省非公有制高级职称可否在事业单位聘用

不可以。事业单位职称与企业职称,一般不能互用。因为,国家职称是围绕岗位,且内部评聘的。岗位性质不同,职称系列不同。即便岗位性质相同,但单位与单位之间的职称编制数也不同。除非国有企业有特别的需要,由单位直接出面聘用,经公务员局职改办同意批准,否则,一般无法正常聘用。

[福建省]福建省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福建省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工龄满26年不占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