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学职称考试的考试科目

药学职称考试福建省职称考试化学:考试福建省职称考试化学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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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建省职称考试化学,福建联考化学

2018厦门执业药师和药学职称考试有什么区别

1.参考人员

执业药师考试:社会药房--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

中药学/药学职称考试:医院药房中药学/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执业药师考试:目前门槛相对较低,学药、学医的都可以报考,具体分为中药学、药学两大类,药学专业的可以考中药师,中药专业也可以考药师。

从事中药学或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专业工作,选择中药学类或药学类的考试,这里的相关专业指的是化学、医学、生物三大专业。本科毕业三年,大专毕业五年,中专毕业七年,硕士毕业一年,博士毕业当年就可以考。

中药学/药学职称考试:要求严格,只能学药的报考,比如学西药的只能考药学职称,学中药的只能考中药学职称,而且部分地区规定药物制剂专业不可以报考此类考试,根据不同的学历和工作年限,分为士、师、主管三个级别。

(一)中药士/药士:中药学/药学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中药师/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中药学/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中药/药士职务满5年;

2、取得中药学/药学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中药学/药学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中药学/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中药/药师职务满7年;

2、取得中药学/药学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中药/药师职务满6年;

3、取得中药学/药学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中药/药师职务满4年;

4、取得中药学/药学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中药/药师职务满2年;

5、取得中药学/药学专业博士学位。

2.报名时间、网站

卫生职称药师:12月中旬-1月中旬左右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

执业药师:6月-8月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

3.现场确认方式

卫生职称药师:

打印好报名表,你就可以拿到你报名所在的县区级卫生局处现场确认了,你也可以先在网上看下你报名所在的卫生局网站公布你那现场确认需要一些什么样的证件、现场确认时间,再到现场去确认!因为有些地方现场报名要求是不一样的!一般现场交费每门50元,之后在报名网站会有一个审核流程,整个过程需要2-3个月,资料不真实或未达到资格会不能通过审核,报名费用不能退回!审核严格,目前其它专业基本不能报上。

执业药师:

打印报名表到你报名所在的单位盖章,到主管单位上级部门(即卫生局或药监局)盖章,再到市人事局现场确认(带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工作证明等),审核通过后网上或现场交报名费。

4.准考证打印时间

卫生职称药师:

考前一月左右到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

执业药师:

考前一周左右到中国人事考试网即报名网站打印。

5.考试时间

卫生职称药师:

西药每年五月第三星期周六日,中药是第四星期周六日。

执业药师:

每年10月份第二或第三个星期周六日。

6.考试科目

卫生职称药师:

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

执业药师: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7.成绩查询

卫生职称药师:

考后两个月左右全国统一出成绩,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

执业药师:

考后两个月左右全国统一出成绩,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中药师职称考试的科目有哪些

你好: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祝你好运。

参考资料:帮考网

化工职称如何考取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03年3月27日)

之一章 总则

之一条 为加强对化工工程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执业资格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化工工程(包括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和轻化)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国家对从事化工工程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化工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 建设部、人事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等依照本规定对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注册和执业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下设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化工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化工专业委员会),由建设部、人事部和有关行业协会及化工工程的专家组成,具体负责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注册和管理等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地区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组织、取得资格人员的管理和办理注册申报等具体工作。

第二章 考试

第七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八条 化工专业委员会负责拟定化工专业考试大纲和命题,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库,组织阅卷评分,提出评分标准和合格标准建议。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年度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

第九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

第十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 注册

第十二条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该委员会向化工专业委员会报送办理注册的有关材料。

第十三条 化工专业委员会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由建设部统一 ***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化工专业委员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申请人经注册后,方可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执业。

化工专业委员会应将准予注册的注册化工工程师名单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十四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在从事化工工程或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

(三)自受刑事处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的;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化工专业委员会依照本规定第十五条决定不予注册的,应自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有异议,申请人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七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化工专业委员会撤销其注册: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在化工工程设计和相关业务中造成工程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

(四)经查实有与注册规定不符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

第十八条 被撤销注册人员对撤销注册有异议的,可自接到撤销注册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 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在处罚期满5年后可依照本规定重新申请注册。

第四章 执业

第二十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一)化工工程设计(含本专业环保工程);

(二)化工工程技术咨询(含本专业环保工程);

(三)化工工程设备招标、采购咨询;

(四)化工工程的项目管理业务;

(五)对本专业设计项目的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一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只能受聘于一个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

第二十二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由其所在单位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

第二十三条 因化工工程设计质量事故及相关业务造成的经济损失,接受委托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根据合约向签章的注册化工工程师追偿。

第二十四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管理和处罚办法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五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有权以注册化工工程师的名义从事规定的专业活动。

第二十六条 在化工工程设计、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中形成的主要技术文件,应当由注册化工工程师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修改注册化工工程师签字盖章的技术文件,须征得该注册化工工程师同意;因特殊情况不能征得其同意的,可由其他注册化工工程师签字盖章并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二)保证执业工作的质量,并在其负责的技术文件上签字盖章;

(三)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商业技术秘密;

(四)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执业;

(五)不得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第二十九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应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并作为再次注册的依据条件之一。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在实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之前,已经达到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条件的,可经考核认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一条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参加考试、注册和执业。

第三十二条 从事化工工程设计活动的单位配备注册化工工程师的具体办法,由建设部商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注册化工工程师签字盖章生效的技术文件种类及管理办法由化工专业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发布部门:人事部/建设部 发布日期:2003年03月27日 实施日期:2003年05月01日 (中央法规)

Ⅰ考试及相关

一、简介

注册化工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登记后,在经济建设中从事化工工程(包括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和轻化)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2003年3月,人事部、建设部下发了《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6号),国家开始实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二、考试科目设置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考试科目待定)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等,详见附表1,下同)或相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详见附表1,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设计工作满1年。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二)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三)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后;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四)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五)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六)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二)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三)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 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五)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六)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七)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八) 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在实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以前,已经达到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条件的,可经考核认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具体认定办法详见《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

五、考试成绩管理

专业考试合格后,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六、报名及考试时间

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目前此项考试还没有开考。

Ⅱ 专业考试内容:

一.物料、能量平衡

掌握工艺过程的物料、能量平衡设计分析 *** 及对系统和单元设备计算技能。

1.1工业过程和化工过程的物料、能量(包括损耗)分析,化学反应式。

1.2过程计算和物料平衡、能量平衡,过程质量守恒和能量守恒定

2.热力学过程

掌握热力学过程设计分析 *** , 以及对系统和单元设备计算技能。

2.1物质的物理和化学性质:物质的物理性质的估算和换算,理想气体和混合气体,溶液性质。

2.2热力学之一定律和能量:工业应用的基本设计知识和计算技能,包括相平衡、相图、潜热、PVT数据和关系、化学热平衡、反应热、燃烧热、热力学过程、热能综合利用、蒸汽和冷凝水平衡。

2.3热力学第二定律和熵:工业应用的基本设计知识和计算技能。

2.4动力循环:制冷和热泵-

3.流体流动过程

掌握主要类别流动过程的设计分析 *** ,工业应用及对系统和单元设备计算技能。

3.1伯努利方程应用,如管道水力计算、通过床层的流体流动、两相流等。

3.2流体输送机械工艺参数的计算。

3.3气流输送。

3.4气、液、固分离的一般过程。

4.传热过程

掌握传热过程设计分析 *** ,工业应用及对系统和单元设备工艺计算技能。

4.1能量守恒理论知识和在工业实际问题中的应用。

4.2传导、对流、辐射热传递过程的分析、计算。

4.3热交换器的工艺设计。

5.传质过程

掌握传质过程设计分析 *** ,工业应用及对系统和单元设备计算技能。

5.1质量平衡理论知识和在工业应用中的计算技能。

5.2对吸收、解吸、吸附、蒸馏、干燥、萃取、蒸发、结晶、增湿和除湿等过程的分析。

6.化学反应动力学

掌握工业实现化学反应过程的设计分析,工业应用及对系统和单元设备计算技能。

6.1化学反应动力学基本原理及工业应用。

6.2化学反应器类型比较和选择。

6.3化学反应器的工艺计算及分析:依据速率模型和/或产品分布(停留时间分配和相应转化率)来设计工业反应器,理想等温反应器(单级和多级间歇式反应器、活塞流反应器和连续搅拌罐式反应器)及单一绝热和非等温的单相反应器分析。

6.4反应器的工艺控制。

7.化工工艺设计

掌握化工装置工艺设计 *** 和技能。

7.1工艺方案优化设计。

7.2工艺流程图。

7.3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的确定。

7.4能耗计算。

7.5设备(容器、热交换器、塔器、泵、风机、压缩机等)工艺参数的确定;了解特殊制造要求、材料性质及防腐蚀要求。

7.6过程控制(检测、分析、指示和控制)方案的确定。

7.7熟悉工艺装置中的消防、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法规和应用。

8.化工工艺系统设计

掌握化工装置工艺系统设计 *** 和技能。

8.1装置内工艺和公用工程管道及仪表流程图(PID、UID)。

8.2系统阻力降分析,管道中可压缩流体和不可压缩流体的阻力计算,管道、阀门的噪声控制,设备的接管要求,机泵压差要求。

8.3阀门和安全阀、爆破片、限流孔板、阻火器、疏水器等的设置原则及有关数据表;管道数据表。

8.4设备标高和泵的净正吸入压头(NPSH)。

8.5熟悉工厂的设备布置设计要求。

8.6熟悉工厂的管道布置要求,熟悉设备、管道的绝热和涂漆要求。

8.7通用安全分析 *** ,熟悉HAZOP(危险与可操作)分析和故障树形图分析、列表法。

9.工程经济分析

熟悉在工程项目中运用工程经济分析 *** 的基本内容。

9.1工程造价基本知识,技术经济分析的有关数据及经济效果的评价 *** ,设计方案评价的要求和准则。

9.2了解成本和各类费用构成。

9.3了解工程建设投资构成和估算 *** 。

10.化工工程项目管理

熟悉工程项目管理,熟悉我国有关基本建设法律法规。

10.1工程项目管理概念和基本知识。

10.2工程招标形式和程序,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工程承包和资源控制,工程索赔。

10.3工程设计知识(内容、程序和阶段),我国有关基本建设法律法规。

10.4化工专业在工程项目实施各阶段(咨询、项目前期工作、报价、设计、采购、施工、试车等)的职责、文件内容和表达深度。

另外应在基础考试通过才可以进行专业考试!!!!

转载自:

考化工中级职称需要什么条件

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福建省职称考试化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福建省职称考试化学,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三)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规定福建省职称考试化学的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四)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五)上述考试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学位。以上报考条件中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年底。

(六)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七)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也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八)报考人员应参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结合自身情况,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凡不符合基础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无效。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报考人员需持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证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2021年药学职称考试科目、题型及教材

【导读】随着社会福建省职称考试化学的发展福建省职称考试化学,药学职称福建省职称考试化学的含金量以及就业前景也在上涨福建省职称考试化学,随之而来是疯狂的报考热潮,不过药学职称的含金量之所以高,一部分是它的市场需求量,另一部分可能就是它的考试难度,为了帮助大家都能顺利通过考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药学职称考试科目、题型及教材等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参考(2020年)

2020年药学职称考试科目福建省职称考试化学

初级药士

基础知识: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天然药化、药物化学、药物分析

相关专业知识:药剂学、药事管理

专业知识:药理学和生物药剂学

专业实践能力:临床药物治疗学岗位技能和专业进展

初级药师/主管药师

基础知识:生理学、病理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天然药化、药物化学、药物分析

相关专业知识:药剂学、药事管理

专业知识:药理学和生物药剂学

专业实践能力:临床药物治疗学岗位技能和专业进展

2020年药学职称考试题型:

考试题型为:

考试类别考试科目和题型

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基础知识单选题、共用备选答案单选题

相关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单选题、共用备选答案单选题、共用题干单选题

2020年药学职称考试教材

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教材考试用书指南(中药学) *** 4本

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用书指南: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教材)第八版

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用书指南:药学专业知识(一)教材

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用书指南:药学专业知识(二)教材

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用书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指南:中药学专业知识(一)教材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分享关于“2021年药学职称考试科目、题型及教材”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打算报考2021年初级药师考试的小伙伴可参考2020年初级药师考试报考条件和报考的科目,来进行考前规划,一步一个脚印,在这里小编预祝各位考生一磁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