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卫健委上班需不需要职称
看你的编制是什么,如果是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则不需要编制,如果是事业单位人员并且是技术岗那么就需要支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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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产生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评价与聘任岗位相分离的需要,即“评聘分离”,职称的概念也相应发生了变化。聘任的岗位称之为“专业技术职务”,简称职务;而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则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来标识,简称职称。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颁发部门?
A. 全国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证书是国家承认的吗
全国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证书国家承认。
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等全部考务工作。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别负责西医、中医、计生部分专业的命题、组卷工作。
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五月中旬举行。
适用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1)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颁发部门扩展阅读:
卫生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3、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二)报考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初级资格者,除应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资历。
报考药(护、技)士者,需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报考药(护、技)师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药(护、技)士工作满5年;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1年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
4、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者。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考试不开考。
B. 参加了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已经发下来了,问下证是发到单位呀还是什么情况,证一般什么时
国家医学考试服务抄中心:由当地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你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你报考所在地的人事局颁发,应该是本人去当地人事部门领取,具体发放时间各地区标准不同,多关注人事部门信息,希望对你有帮助。
C. 我19年考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现在去哪里可以领到
现在19年考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经可以领取,县(市、区)考生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到辖区卫生健康局领取的,市直考生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在市卫健委人事教育科领取。具体的相关事宜,还是要根据各地区卫健委发布的公告为准
D. 全国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证书 是国家承认的吗
有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的初级资格证书(含士级、师级专)和中级资格证书。属
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证书。
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国家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即取得初级资格。
(4)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颁发部门扩展阅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等有关材料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E. 专业技术资格由哪个部门审批发证发哪一种证书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参加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认定)取得,一种是通过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
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高级的由广东省人事厅审批发证;中级的由广州市职改办审批发证;初级的由区、县级市职改办审批发证(市直属单位的,由市直属单位人事部门审批,报市职改办核发资格证)。
经评审(认定)通过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发广东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资格证书,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统一印制的资格证书。
F. 全国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考试中心颁发的证书有用吗
我也不好讲,既然是官网我相信还是有用吧
G. 职称证的发证机关都有哪些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OHRSS)
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
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正式挂牌,而其官方网站也于同日开始运行。
为了实现人力资源强国战略,为了减少机构重叠、职能交叉与脱节现象,2008年,本届 *** 推行大部制,人事与劳动保障成为首选的一批,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应运而生。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截至2017年7月,教育部设有19个内设司、局,“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也设在其中。另外,教育部还直接管理15个教育类社会团体和组织。
统筹规划学位工作,起草有关学位工作的法规;负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负责国际间学位对等、学位互认等工作;承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3、各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西安职称改革办公室)
西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职称改革工作;拟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规划;负责专家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资格考试、考核和评审工作,核发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等。
(7)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颁发部门扩展阅读:
关于各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职称改革工作。
2、拟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规划;负责专家政策的落实工作。
3、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资格考试、考核和评审工作,核发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
4、负责各级各类专家的培养、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博士后有关管理工作。
5、负责提高专家待遇的审批工作。
6、组织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指导管理各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参考资料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参考资料来源: *** ——西安职称改革办公室
H. 全国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考试中心颁发的资格证国家承认吗
伪装成国家机构的普通民营培训学校,发的证是废纸。
I. 新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由财政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盖章颁发的吗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 卫生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两个部联合发证的,但是2013年卫生部版合权并为卫计委了,今年卫生考试的成绩虽然出来了,但是成绩的合格线还没有确定,因此,所谓新版卫生资格证书还没有下发。
另外,你提到的这个财政部盖章,怎么回事?
J. 全国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考试中心属国家卫生部属下单位吗
全国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考试中心不属于国家卫生部属下单位,是非法社会组织。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2018年2月23日公布最新一批未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中国美丽乡村产业发展委员会”、“国际奥林匹克智能机器人协会”、“全国产业创新研究院”
“中国汽配用品市场协会”、“中国KTV协会”、“中国古玩研究院”、“中国白癜风医学协会”、“ 国家职业资格鉴定中心”等40家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在列。其中包括全国医药卫生人才专业技能考试中心,它出具的任何证书都是无效的
(10)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颁发部门扩展阅读:
国家卫生部直属机构有:
1、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
2、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4、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
5、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
6、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卫生部党校)
7、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8、卫生部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
9、卫生部北京医院
10、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卫生部机关服务中心
13、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14、健康报社
15、人民卫生出版社
16、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
17、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
18、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9、卫生部医药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20、中华医学会
21、中华预防医学会
卫健委管项目的职称是什么
《重磅!国家发布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全文内容大家都在关注,医学教育网编辑为您整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全文内容如下。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二、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初级职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士职称;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
按照《护士条例》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可视同取得护士职称;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一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或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药(技)士:具备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药(技)师: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备大专学历,担任药(技)士职务满3年;或具备中专学历,担任药(技)士职务满5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
(二)中级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主管护师:具备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担任护师职务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担任护师职务满7年。
主管药(技)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技术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药学、技术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担任药师或 *** 职务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担任药师或 *** 职务满7年。
(三)副高级职称
1.副主任医师
(1)学历、资历及临床工作量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7年。
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要求(详见附表1)。
(2)专业能力要求
临床、口腔、中医类别: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熟练正确地救治危重病人,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
基于病案首页数据,重点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四个维度,利用诊治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级别和例数、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单病种次均费用等指标,科学准确评价医生的执业能力和水平。具体指标见附表2。
公共卫生类别: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
基于参与的业务工作内容,重点考核公共卫生现场能力、计划方案制定能力、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南制定能力、业务管理技术报告撰写能力、健康教育和科普能力、循证决策能力、专业技术成果产出、科研教学能力、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能力等方面,包含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制定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业务工作计划、技术指导方案制定等内容。
2.副主任护师
(1)学历、资历及临床工作量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护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管护师职务满7年。
担任主管护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工作总计不少于40周,病历首页责任护士和质控护士记录累计不少于480条(急诊、重症、手术室、血透、导管室等科室从相应记录单提取护士记录)。
(2)专业能力要求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能够正确按照护理程序开展临床护理工作,熟练掌握本专科病人的护理要点、治疗原则,能熟练地配合医生抢救本专业危重病人。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护理人员的能力。
3.副主任药师
(1)学历、资历及临床工作量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满7年。
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药学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
(2)专业能力要求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能够参与制定药物治疗方案,对临床用药结果做出准确分析,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处方和医嘱中出现的各种不合理用药现象,及时提出临床用药调整意见。具有指导下级药师的能力。
4.副主任 ***
(1)学历、资历及临床工作量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 *** 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受聘担任主管 *** 职务满7年。
担任主管 *** 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
(2)专业能力要求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 *** 的能力。
(四)正高级职称
1.主任医师:
(1)学历、资历及临床工作量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满5年。
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要求(详见附表1)。
(2)专业能力要求
临床、口腔、中医类别: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医师水平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与技术,并有所专长。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
基于病案首页数据,重点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四个维度,利用诊治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级别和例数、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单病种次均费用等指标,科学准确评价医生的执业能力和水平。具体指标见附表2。
公共卫生类别: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医师水平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与技术,并有所专长。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实践。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
基于参与的业务工作内容,重点考核公共卫生现场能力、计划方案制定能力、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南制定能力、业务管理技术报告撰写能力、健康教育和科普能力、循证决策能力、专业技术成果产出、科研教学能力、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能力等方面,包含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制定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业务工作计划、技术指导方案制定等内容。
2.主任护师
(1)学历、资历及临床工作量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护师职务满5年。
担任副主任护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工作总计不少于35周,病历首页责任护士和质控护士记录累计不少于240条(急诊、重症、手术室、血透、导管室等科室从相应记录单提取护士记录)。
(2)专业能力要求
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护师水平的基础上,精通护理学某一专科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并有所专长。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临床实践。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护理人员的能力。
3.主任药师
(1)学历、资历及临床工作量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药师职务满5年。
担任副主任药师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药学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35周。
(2)专业能力要求
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药师水平的基础上,精通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并有所专长。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实践。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药师的能力。
4.主任 ***
(1)学历、资历及临床工作量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 *** 职务满5年。
担任副主任 *** 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35周。
(2)专业能力要求
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 *** 水平的基础上,精通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并有所专长。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实践。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 *** 的能力。
五、工作业绩要求。
以下业绩成果可作为代表作:
(一)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临床病案、手术视频、护理案例、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等。
(二)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专利。
(三)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形成的论文等成果。
(四)向大众普及本专业科学知识形成的科普作品。
(五)参与研究并形成的技术规范或卫生标准。
(六)人才培养工作成效(包括带教本专业领域的下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以及所承担教学课题和所获成果等)。
(七)其它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
六、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适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卫健委哪个部门管医生的晋升
卫健委
卫健委是负责本地区卫生、居民健康、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医务资质审核等工作。由原来的卫生局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合并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卫计委”,后又改称“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医生的职称晋升,医院的重大人事安排都有卫健委参与。
卫健委和职改办哪个管职称
职改办管职称。根据查询相关 *** 息得知,职改办是人社局专门管理职称的部门,职改办全称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它是人社局设立的一个专门管理职称的部门,其中领导小组的成员是各党委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卫健委主要职责包括是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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