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① 福建省每年中级职称评审有几批,二月上报,八月是否能评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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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符合要求 提交的资料什么都比较齐全的话,一般评审的话会快!

② 福建省2010年会计中级职称报名条件为什么多了一条“继续教育也需满五年”

如果你是福州市级的,我建议去福州市便民呼叫中心向 *** 部门投诉。(时间要等二周,估计会错过报名时间。)

假如你不想这样处理,建议你可以花点钱去参加培训并要求培训机构帮忙搞定。

③ 福建莆田会计中级职称报考条件有哪些

(一)报名参加福建省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福建省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中级会计报名条件中所述的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六)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④ 福建省的中高级职称是怎么办理

人社局职称办评审。单位组织上交材料。自己认真填写材料,当然,在上一级职称合格的前提下,才能够取得申报资格。

⑤ 福建省中级工程师评定的条件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专,从事所申属报专业工作满3年。

(3)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5)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5)福建省中级职称申报条件扩展阅读

对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参加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3个模块合格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可免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

⑥ 福建地区职称评审需要哪些条件呢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符合1998年以来颁布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各专业要求均有不同,具体见《资格条件》),概括有以下几点:

1、思想政治条件。

2.学历资历条件。

⑦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能制发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吗 该厅颁发的中级工程师职称能用吗

如果你的相抄关档案文件在你所在袭的人事 *** 机构做了 *** ,一般情况下是在劳动局所属的人才市场。那么你的这个中级工程师职称,应该来说就是公有的,只有单位给你报的,工商联合会还是什么的批下来的,才是非公有的。所以应该符合报考国家监理工程师的职称要求的。建议你可以打 *** 咨询相关单位(劳动局,人才市场,你要报考的报考机构,建设局等)。也可以带着证件到所属报名点,出示证件,看是否符合报考要求。不知道这样说你听懂了吗?

⑧ 福建省工程类中级职称(工程师)评定标准

那就要看你本人现在还在中交三航局工作吗

按照正常情况取得助工4年或者5年后才可以回评工程师

但是现在很多单位基本答绕过助工,等年限达到直接评工程师也可

因为助工对评工程师的影响不大!

如果要是评高工,是必须拥有中级的,这也是国家的一个硬性条件规定

⑨ 福建省评中级 建筑工程师需过职称英语吗如果要是报综合的还是理工的

需要参加工程类的职称英语考试,具体考试事项和辅导教材请咨询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所在地的人社局职称考试办公室.

⑩ 福建省会计中级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你什么时候毕业的啊,如果是07年之间的话你2011年可以报考2012年的考试,如果之后的话,再往后退

[福建省]福建台湾人职称政策,福建职称改革

福建人才专业人员?

一 福建建筑人才中心是属于什么样的机构,工作人员的薪资福利待遇怎样。

从名字上看,这个机构应该是属于人才信息类的机构,隶属于劳动局这样的部门管辖,也有担负劳务信息收集整理,劳务派遣,人员 *** 方面的工作,待遇应该是与其他事业单位一样。

二 福建人才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怎么样

福建人才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是2016-06-01在福建省福州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版股),注册地址位权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斗西路1号福商大厦4层04店面M32间。

福建人才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50100MA348Q0P54,企业法人陈彬,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福建人才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福建人才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通过 *** 企业信用查看福建人才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三 福建人才倍出的地方是哪

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龙岩,三明,宁德,南平,排名不分先后。

四 关于福建工科人才政策,我有几句话想说

关于福建工科人才政策,我有几句话想说

现在这个只有福建省人才那里说专硕可以才行。而且还存在我这种情况,本科是985工学,硕士是专硕,如果拿本科学位申请可不可以?

五 福建人才联合网的使用方便

网站在校园网有1000M的流量,同时也对公共网开放,无论是校园网还是社会公共网的终端用户均可快捷免费登陆。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的资料均可通过密码自助式 *** 填报、修改,亦可委托各主办单位完成。

六 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是多久发放一次

这个,福建农林抄大学和山东科技大学的实力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差异,主要是看你想要学哪一方面的专业了,如果你对农林类的专业感兴趣,那么选择福建农林大学,要是你对自动化,计算机,控制,机械,地质,采矿,测绘(山东科技大学全国第二,很厉害。

七 福建省人力资源买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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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及团队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

为贯彻《 *** 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闽委办〔2010〕2号),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待遇,营造有利于高层次人才来闽创业创新的良好环境,现就我省引进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及团队提供相应工作条件和特定生活待遇作如下规定:

一、优惠政策

1、资金补助。省 *** 给予每个海外引进人才200万元人民币补助(其中中央在闽单位或厦门市引进的,省 *** 给予每人100万元人民币补助);给予省属(含市、县)单位引进的国内人才每人100万元人民币补助(其中厦门市引进的由其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创业启动和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等,视同省 *** 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由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厦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在闽单位负责落实。省财政年度预安排人才专项经费2亿元,专项用于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补助。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入选名单发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根据有关标准将补助资金核拨给省公务员局引进人才服务中心,由该中心将资金拨付各有关单位,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厦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在闽单位负责落实海外引进人才其余补助资金的发放,免税事宜由省公务员局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向省地税局(所得税处)发函提供资金补助使用单位和引进人才名单,由省地税局负责落实。

2、工作场所。落户到园区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由园区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5年内免租金。

由各类园区及其主管部门、各设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

3、创业投资。从事科技项目产业化,并由其控股或拥有不低于20%股权的企业,各级 *** 创业投资资金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创业投资。

由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各设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按照福建省经贸委等三委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创业投资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经贸企业〔2009〕331号)的相关规定和部门工作职能,根据省委人才办提供的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名单,审核所在企业科技产业化项目,符合规定条件的,列入《福建省省级创业投资资金投资目录》;负责省级创业投资资金运营与管理的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地方创业投资企业在《投资目录》范围内,主动与创业企业洽谈创业投资业务,对项目进行评审;省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对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科技产业化项目企业,符合《福建省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的,给予创业投资风险补偿。

4、 *** 采购。符合《福建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闽科高〔2007〕21号)中认定条件的产品,在实行 *** 采购时予以优先待遇。

根据《福建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闽科高〔2007〕21号),由省科技厅、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负责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落实。根据《福建省 *** 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暂行办法》(闽财购〔2007〕40号),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负责积极引导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参与省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的自主创新产品评审及认定,对经认定的产品纳入《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对省直各单位落实有关自主创新产品优先采购政策情况的监督。

5、税收返还。引进人才认定后3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当地财政全额奖励返还。

由省财政厅、各设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6、担任职务、编制、岗位。可担任高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事)业中高级管理职务(外籍人士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除外);引进到事业单位的,不受单位编制、岗位限制。

由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工作委员会、省委编办,省国资委、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负责落实。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到事业单位,由引进人才单位提交申请,并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引进的批文后,由各级编办办理入编手续。

7、职称。可按其业绩和能力,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时不受评聘时限和岗位职数的限制。

由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负责落实。按本人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福建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绿色通道的规定,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不受评聘时限和岗位职数的限制。

8、科技项目申请。可申请省级科技项目,所获得的资金用于在闽开展科学研究。

由省科技厅负责落实。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闽科计〔2007〕86号)规定,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可向省科技厅申请省级科技项目(计划单列市除外)。

9、科研经费使用、工作人员聘用。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在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职责范围内,有权决定科研经费的使用,包括人力成本投入;有权决定团队成员的聘任,所聘人员可采取协议工资制,不受本单位现有编制、工资总额和科研经费成本比例限制。

由省科技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委编办负责落实。

二、生活待遇

10、住房。引进人才申请公共租赁房或限价住房,各地各部门给予优先安排。未购买自用住房的,用人单位为其提供不少于120平方米的住房,5年内免租金,或提供相应的租房补贴。

由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各设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根据《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人民 *** 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10〕84号),在榕工作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购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的,由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负责申请人条件的认定、评估等工作,省人民 *** 机关事务管理局房改工作部门负责申请人住房情况核查工作,人才限价房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受理申请人申报、初审、上报核准、组织选房、销售等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督促各地将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保障范畴,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有条件的地方应在当地公共租赁住房中预先安排部分房源,用于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周转住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在建或拟建的省直单位保障性住房,优先考虑供应给申请的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省财政厅测算租金补贴标准,并将补贴拨至用人单位发放。

11、子女就学。引进人才的子女可按照本人意愿,选择当地公办学校就读,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为其办理入学手续。

由省教育厅、各设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

(1)引进人才子女入(转)学的,须持引进人才的有效证明及其子女入(转)学相关材料(户口本、暂住证、有关学籍材料等),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引进人才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如在设区市所在地,可向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2)入(转)学手续一般应在学期开学前办理,若引进人才子女确需在学期中途转学的,受理机关也应及时为其协调办理转学手续。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按其本人意愿安排引进人才子女就近到当地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不得收取我省规定收费项目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已安排入学的引进人才随迁子女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按当地“小升初”方案和中考中招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与当地学生同等待遇。

12、社会保险。引进人才的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为其缴交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可为引进人才购买商业补充保险。

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设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用人单位负责落实。

13、医疗。在闽创业或工作期间,引进的海外人才享受二级医疗保健待遇,引进的国内人才享受省内相当条件人员同等医疗待遇,所需医疗资金通过现行医疗保障制度解决,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解决。

由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设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

(1)由用人单位持引进人才的有效证明材料,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到相应的省直或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同类人员待遇办理相关手续,其医疗经费来源按用人单位同类人员医疗经费开支渠道解决。

(2)由省直和中央在榕单位引进、符合享受我省二级医疗保健待遇的人才,由省保健办发放保健证,享受省直单位同类人员相同的医疗保健待遇。

(3)由设区市引进、符合享受我省二级医疗保健待遇条件的人才,按照所在设区市现行政策进行管理,享受相应的医疗保健待遇。

(4)引进人才不符合二级医疗保健待遇条件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用人单位到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属地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享受相应医疗待遇。

(5)省直和各设区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所属有关机构应按照各自职能,优化服务,限时为引进人才办理相关手续和落实相应医疗待遇。

14、配偶安置。引进人才的配偶愿意在闽就业的,由用人单位或当地 *** 妥善安排;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参照本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

由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设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用人单位负责落实。

15、税收政策。引进人才认定后5年内,境内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费、子女教育费等,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进境合理数量的生活自用物品,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由省地税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负责落实。根据《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公安厅、福州海关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有关入出境及居留便利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10〕21号)等文件规定,当地海关凭海外高层次人才身份证明按照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16、薪酬待遇。引进人才的薪酬待遇,本着待遇从优的原则,参照引进人才回国前的收入水平,一并考虑为其支付住房(租房)补贴、子女教育补贴、配偶生活补贴等,由用人单位和引进人才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可实施期权、股权和企业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方式。

由用人单位负责落实。

三、引进创新团队优惠政策

17、奖励资助。

(1)对承担我省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重点建设项目,能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团队,省 *** 给予100万元—3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2)对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且在我省进行产业化、有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创新团队,省 *** 给予300万元—50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工作经费,当地 *** 给予一定配套经费。

由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经贸委、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各设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省 *** 上述奖励资助从省财政年度预安排人才专项经费2亿元中列支,专项用于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补助。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入选名单发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根据有关标准将补助资金核拨给省引进人才服务中心,由该中心将资金拨付各有关单位,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当地 *** 负责落实其余补助资金的发放。

四、引进台湾专家支持政策

18、专项经费支持。设立闽台专家产学研合作资金,对闽台专家合作开展技术攻关、技术转移、学术交流等活动,给予一定的专项经费支持。

由省委组织部、省台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经贸委负责落实。根据《 *** 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民 *** 台湾事务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做好引进台湾地区高层次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0〕68号)有关规定,申请科研启动经费、省青年科技人才创新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访问研究和工作经费资助以及办理税收返还、安家补贴费等等。

19、项目支持。台湾专家申请或与我省专家联合申请省、市科技项目的,给予优先立项。

由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贸委,各设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

(1)鼓励台湾企业或与企业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并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2)鼓励台商和台资机构来闽创办或合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对其从事技术 *** 、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加强在闽的对台科技产业合作基地建设,加大福建省科技合作计划闽台科技合作项目的支持力度。对符合国家和省支持的,如低碳技术、新能源技术、动力电池、互联网、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新兴产业领域的项目优先支持;对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台湾籍在闽的科技人员给予优先支持。

20、聘请专家。聘请台湾专家担任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文化场馆、台商投资区、保税物流园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单位、园区的管理职务或专家顾问。

由省委组织部、省台办、省教育工作委员会,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科技厅,各设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根据《 *** 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民 *** 台湾事务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做好引进台湾地区高层次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0〕68号)有关规定办理。

五、居留和出入境

21、由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公安厅负责落实。根据《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公安厅、福州海关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有关入出境及居留便利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10〕21号)等文件规定,由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受理海外高层次人才永久居留手续、审批签发居留许可和多次签证。

(1)简化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居留和出入境手续。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需在闽申请居留许可的,由就职的工作单位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确认函件向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办理《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公安机关在2个工作日内为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办结签证或居留许可:

①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申请签证或居留许可,各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凭省公安厅通知为其签发2—5年多次入境有效F签证或居留许可,签发次数不限。

②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首次申请居留许可,必须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再次申请可由工作单位代办。

③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申请在闽居留、出入境等,各设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主动给予方便,分别提供上门受理、上门送证,以及签证和居留许可到期预告等服务。

(2)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申请在闽永久居留。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国务院所属主管部、委、局或省人民 *** 出具的推荐函,向拟定居地的设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省、市两级公安机关在30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工作,上报公安部审批。

(3)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申请国籍。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申请加入、恢复或退出中国国籍的,予以优先受理、审核上报。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配偶和不满18周岁的子女在闽申请签证、居留许可或永久居留,与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六、提供窗口服务

22、省引进人才服务中心设立引进人才服务窗口,为引进人才统一提供一站式服务(详见《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服务办法》)。

台湾医生可以考职称吗?

办理指南:

(一)申请主体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卫生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台湾同胞报名参加考试须具备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

2.台湾同胞参加卫生职称评审,应符合相关卫生高评委和单位的评聘标准,其在台湾地区参与的项目、取得的成果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可作为参评的依据。初级职称有以下作用: 一,个人荣誉,虽然初级职称是最基础的职称,但是也是对个人工作的一种肯定,是在职身份的表现。 二,涨工资的凭证。职称是与工资挂钩的。

关于台胞怎么样申请我们内地职称,谁有福建漳州人事局的联系方式,想咨询一下。

人事局

地址:漳州市胜利路118号 *** :0596-2069016 2024442 传真:0596-2042542 E-mail:zzrsj@zhangzhou.gov.cn

漳州市人事信息网

高层次人才政策

一、高层次人才类别:

高层次人才共分为六类,分别为:省特级、A类、B类、C类,市D类、E类。

二、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依据和途径:

1.省高层次人才(特级-C类)政策依据:《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闽委〔2020〕4号)。申报系统:福建省“海纳百川”人才网。

2.市高层次人才(D-E类)政策依据:《南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南委人才〔2021〕3号)。申报系统:南平市“才聚武夷”智慧平台。

三、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条件:

(1)基本条件:

省高层次人才(特级-C类):1.受聘于福建省内企事业单位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 3 年以上、每年在闽工作时间不低于 6 个月的劳动(聘用)合同,事业单位还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等;2.在福建省内创(领)办企业的人才,须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合伙人或技术总负责人之一,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创业投资 30%以上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 30%以上,企业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不少于 50 万元)和一支由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新人才团队等。

市高层次人才(D-E类):在南就业创业,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每年在南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劳动(聘用)合同等。

(2)资格条件:

特级:“两院”院士、国家实验室主任、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项目;省引才“百人计划”特级人才项目等。

A类:国家“万人计划”、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项目、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主任、福建省创新实验室主任、全国创新争先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等。

B类: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享受国务院 *** 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国家卫生健康系统“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

C类:教育部“国培计划中小学名校长领航工程”、福建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福建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项目、福建省“外专百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福建省卫生系统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福建省特级教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金牌导游等。

D类:在我市企业就业创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全日制博士学位的台湾人才;受聘于企业、科研院所,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受聘于教育医疗卫生单位,除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还需获得“南平市名医”、“南平市名师、名校长”称号;近3年获得福建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南平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和全国医药类大学排名前50的全日制博士;36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专业,境外著名大学(指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名前200名的境外大学)全日制博士等。

E类:南平市“创业之星”、“创新之星”;南平市青年拔尖人才;近5年内获得省级资助优秀创业项目二等奖、市级一等奖;近3年获评的“南平市名师、名校长”、“南平市名医”;近3年获批的“南平市技能大师”、“南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全日制博士,或36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专业,境外著名大学(指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名前200名的境外大学)全日制硕士;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和全国医药类大学排名前50的全日制硕士等。

四、高层次人才政策支持:

对认定为省、市级高层次人才。属引进人才的,采取“工作和生活待遇+住房保障+晋级和荣誉奖励+健康保障+重点计划支持”等方式给予支持,分层次可享受10-700万元的安家补助和60-120平方米的人才奖励房。属现有人才的,采取“晋级和荣誉奖励+健康保障+重点计划支持”等方式给予支持。

参考内容:广州市人社局发布高层次人才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