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职称可以跨市招投标吗?

可以。

微信号:jy002002007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因为招标文件中只会对主要负责人的职称提出要求,例如:工程师、高工及以上。不会专门做地域限制,若对职称做了地域限制的话,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福建省]福建投标有限制省外职称吗,福建职称评审条件

外省评审的工程师职称在当地能用吗

不用,工程师职称证是全国通用的,没有限制。

工程师指具有从事工程系统操作、设计、管理、评估能力的人员。工程师的称谓,通常只用于在工程学其中一个范畴持有专业性学位或相等工作经验的人士。

工程师(engineer)和科学家(scientists)往往容易混淆。科学家努力探索大自然,以便发现一般性法则(general

principles),工程师则遵照此既定原则,从而在数学和科学上,解决了一些技术问题。科学家研究事物,工程师建立事物。科学家探索世界以发现普遍法则,但工程师使用普遍法则以设计实际物品。

工程师是职业水平评定(职称评定)的一种。其下,有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等职称;其上有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职称。当然,这也只是对从事工程建设或管理人员技术水平的一种标定而已。

按职称(资格)高低,分为: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中级)、助理工程师(初级)。

外地建筑公司到福建投标工程有何要求?

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二00四年六月二十九日颁发的闽建筑[2004]47号第二条第二点明确规定:

省外工程招标 *** 机构应在招标 *** 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资料: 

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 *** 合同;

在项目所在地首次办理备案的,应提交资质证书副本;

在闽设有分支机构的,应提交在闽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负责人身份证明。

本通知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外省工程招标 *** 机构办理报告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03]4号)和《福建省建设厅关于省外建筑企业进闽承包工程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03]55号)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福建投标有限制省外职称吗,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福建投标有限制省外职称吗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第二章 招标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第七条  *** 及其有关部门选择下列项目的投资人、经营人或者承办人,达到规定规模和标准的,应当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福建投标有限制省外职称吗

(一)国有自然资源的经营性开发项目;

(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公共信息技术平台等 *** 特许经营项目;

(三)有限公共资源配置项目;

(四) *** 投资项目;

(五) *** 组织或者资助的重大科研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招标人由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确定;跨行政区域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或者涉及跨行政区域资源配置调整项目的招标人,由共同上一级地方人民 *** 确定。

有偿 *** 企业国有产权,选择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承包人、租赁人的,可以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条 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项目,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达到规定规模和标准的,以及省人民 *** 决定招标的其福建投标有限制省外职称吗他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法律、行政法规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九条 省人民 *** 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本条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报省人民 *** 批准后公布施行。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货物和服务采购,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省人民 *** 财政部门依法制定,报省人民 *** 批准后公布施行。第十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以及本条例第七条和第八条所列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可以邀请招标福建投标有限制省外职称吗

(一)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国家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专业要求,仅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所需费用占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不符合经济合理性要求的;

(四)受自然资源或者环境条件限制,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不适宜招标的;

(二)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不适宜招标的;

(三)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而无法达到投标人法定人数要求的。

企业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该企业具备自行生产符合项目要求的货物的能力,或者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资质等级的,其相应事项可以不招标。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一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

(三)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有三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四)熟悉和掌握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第十二条 招标人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 *** 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相应资格的招标 *** 机构 *** 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其指定招标 *** 机构。其中,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 *** 投资项目的招标人的,应当通过比选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招标 *** 机构。

外省评定的工程师证书福建能用吗?

不能用。理由福建投标有限制省外职称吗:(1)职称不能全国通用福建投标有限制省外职称吗,只能在本省使用。(2)主要受经济利益/地方保护/条块分割等因素影响。

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福建投标有限制省外职称吗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实现公正、公平竞争,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投资1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均按本办法实行招标投标。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是指包括基础、土建、水电、消防及其福建投标有限制省外职称吗他设备安装、装饰等全部工程的建筑安装活动。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大型建设项目和省重点工程的施工招投标活动,审批咨询、监理等单位 *** 施工招标投标业务的资格。

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型建设项目和 *** 所在地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小型建设项目和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第五条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应当经公证机关依法公证。第二章 招标第六条 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至第九条规定条件的单位,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取得《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资质证书》,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可以承担大、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工作福建投标有限制省外职称吗

承担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的单位,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第七条 承担民用建筑与公共建筑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1人以上;

(二)会计师和经济师各1人以上;

(三)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5人以上;

(四)单位主要负责人具有承担完成两个以上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从事工程概预算编制工作经历;第八条 承担民用建筑与公共建筑投资在3000至5000万元的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4人以上;

(二)会计师和经济师各1人以上;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具有承担完成两个以上中小型建设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从事工程概预算编制工作经历;第九条 承担民用建筑与公共建筑投资在1000至3000万元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

(二)会计师或经济师1人以上;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具有承担完成两个以上小型建设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从事工程概预算编制工作经历。第十条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概算已经批准;

(二)建设项目已正式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三)建设用地已获批准并领取《建设用地许可证》;

(四)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五)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来源已经落实,并能满足合同工期进度的要求;

(六)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许可证已经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已经完成或将其列入施工招标范围。第十一条 施工招标可采用项目工程招标、单位工程招标、特殊专业工程招标等 *** 。但不得对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肢解招标。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可采用下列方式:

(一)公开招标。由招标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发布招标公告;

(二)邀请招标。由招标单位向有承担该项工程施工能力的三个以上企业发出招标邀请书,至少要有三个企业参加招标;

(三)议标。对不宜公开招标的技术复杂,保密性强的特殊工程,应报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议标。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确定招标单位;

(二)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招标申请,并经批准;

(三)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

(四)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

(五)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投标单位;

(六)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七)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