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1、从事教学工作7年以上。福建省以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7年以上,取得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高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13年以上,取得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高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等条件,作为真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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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正高级教师推荐评审。省厅下达福州市正高级教师推荐人数26名,凡符合正高级教师任职条件的均可申报。推荐参评正高级教师人选中,担任普通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及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正副职)的人选原则上不超过推荐指标数的30%。
3、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是:(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承担五年以上副高职务工作。教学成绩卓著。发表、出版过有创建性的科学论文、著作或教科书,或有重大的创造发明。在教学管理或科学研究管理方面具有组织领导能力。
福建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福建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的条件如下福建省职称评审申报:学历要求:通常要求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福建省职称评审申报,且学位应与申报职称相符。工作年限:一般要求申请人在医疗、教学、科研或管理等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积累福建省职称评审申报,通常要求申请人的工作年限在多年,具体年限可能因不同职称而有所差异。
副高级职称评选的条件为: 学历要求: 参与评选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参与评选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参与评选的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福建省卫生高级技术评审工作量手术科室不一定需要手术量202。福建省进入副高级职称要求是平均每年不少于参加本专业工作40周。
一)符合原省卫生厅、原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闽卫人〔2006〕198号)规定的晋升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
福建省职称评审条件
1、福建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的条件如下福建省职称评审申报:学历要求:通常要求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福建省职称评审申报,且学位应与申报职称相符。工作年限:一般要求申请人在医疗、教学、科研或管理等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积累福建省职称评审申报,通常要求申请人的工作年限在多年,具体年限可能因不同职称而有所差异。
2、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二级演出监督职称后,从事演出监督工作满5年。
3、和学历、工作时间有关。福建美术教师职称评审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进行,其中初定职称级别及条件为(不同学历评定时间不一样)中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是和学历、工作时间有关的。
4、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根据查询福建省教育厅官网信息显示,福建省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包括,在中等职业学校、教研机构等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相应教师职称。
5、专科或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等。根据查询福建省电视台的 *** 网站可知,应聘该电视台的工程师职称的人员,需要在评审的时候,满足专科或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等要求。
6、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本科学历并取得副高级职称以上职称的中学教师。在中学教育工作中从事主要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满10年,并累计有5年以上的中学本科及以上课程教学经验,其中2年以上为高中教学经验。
福建省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本科学历并取得副高级职称以上职称的中学教师。在中学教育工作中从事主要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满10年,并累计有5年以上的中学本科及以上课程教学经验,其中2年以上为高中教学经验。
从事教学工作7年以上。福建省以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7年以上,取得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高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13年以上,取得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高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等条件,作为真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具备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福建省,简称闽,省会福州。
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根据查询福建省教育厅官网信息显示,福建省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包括,在中等职业学校、教研机构等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相应教师职称。
在特殊教育学校、农村学校累计任教满25年以上且仍在特教或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可采取“定向评审、定向使用”的办法进行申报。评审 *** :按照福建省人社厅、教育厅印发的《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闽人社文〔2016〕142号)执行。学校根据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组织竞争推荐。
法律分析:申报人员应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人事部印制)、《福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支)教情况登记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职务评审简明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申报表》等,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填写内容应与所提供的材料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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