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会工作能评定什么职称

关键是福建工会专干职称评定办法你的身份问题福建工会专干职称评定办法,如果你是事业编制,那么可以参照事业管理岗位来评定,如果是政工干部,也可以参照政工(师)来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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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建工会专干职称评定办法,福建工会专干职称评定办法解读

事业单位如何评定职称(专技岗)?评定“初级”、“中级”、“高级”的标准分别是什么?

⒈助理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⑶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⑷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⑸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⒉中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⑷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⒊高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福建工会专干怎么样

一是把准基调,下发专项通知。以进一步规范工会专干队伍管理,改善和提高工会专干待遇为主基调,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工会专干管理的通知》,推进基层工会专干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工会工作基础,为促进工会事业稳步发展提供基础保障。二是聚焦问题,规范薪酬待遇标准。聚焦“工会专干工资待遇总体较低,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数额参差不齐,整体工资未达到与当地事业单位在职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仍有部分地区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等问题,进一步规范薪酬待遇标准。专项通知下发后,将以我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新录用人员月工资的80%作为我市工会专干月工资标准,月工资全市统一,不少于4000元;以不低于市直、各县(市)区新录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0%为基数,发放“年终绩效奖励”,不少于12000元;通过明确工资增长办法和劳保福利待遇,进一步缩小各县(市)区、产业工会专干收入差距,稳定工会专干队伍。三是明确责任,完善管理制度。要求以县(市)区、市级产业工会为主体,与专干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建立、健全工会专干考核机制。按照考核显导向、考核增动力、考核出压力的要求,完善以工作目标任务为基础、以分级考核评价为核心、以考核结果运用为动力的考核机制,避免考核结果平均化,大力营造凭实绩论优劣、靠考核定上下的导向机制,真正发挥考核机 *** 用。至少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可与“年终绩效奖励”发放相挂钩。考核办法中要明确实行末位淘汰制,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合格,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应当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职称评审的评审条件有哪些?

以下是2021年建设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从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研、勘察设计、施工、 造价、监理、质量监督、工程管理、技术咨询等工作福建工会专干职称评定办法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条件

(一)申报技术员职称的福建工会专干职称评定办法,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二)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建设工程专业技 术岗位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

(三)申报工程师职称的,具备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

(四)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五)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

二、业绩成果要求

(一)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以来,具备下列至少一项条件福建工会专干职称评定办法

1.县(市、区)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县级以上课题研究;或获得县级以上建设工程类奖项;或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得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验收、评估等);或获得县级以上综合性表彰。

2.市以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或获得市级以上建设工程类奖项;或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得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验收、评估等);或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

3.在CN 或ISSN 期刊上发表建设类专业技术论文至少1 篇。

(二)取得工程师职称以来,应具备下列至少两项条件:

1.获得至少一项国家专利,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2.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3.县(市、区)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或组织(主持)县级课题研究;或获得市级以上建设工程类奖项;或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达到市级以上先进水平并经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验收、评估等)。

4.市以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省级以上课题研究或组织(主持)市级课题研究;或获得市级建设工程类奖项一等奖;或获得省级以上建设工程类奖项;或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达到省级以上先进水平并经省以上有关部门鉴定(验收、评估等)。

5.市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省以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省级以上综合性表彰。

6.参与制订、编制省(部)级以上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导则等,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公布实施。

7.在CN 或ISSN 期刊上发表建设类专业技术论文至少2 篇。

(三)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以来,应具备下列至少两项条件:

1.获得两项以上国家专利,其中至少一项为之一发明人的发明专利,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2.获得市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3.市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省级课题研究或组织(主持)市级课题研究;或获得市级建设工程类奖项一等奖;或获得省级以上建设工程类奖项;或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达到省级以上先进水平并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验收、评估等);或获得市级以上专业技术带头人、市级高层次人才称号。

4.省以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国家级课题研究或组织(主持)省级课题研究;或获得省级建设工程类奖项二等奖以上;或获得国家建设工程类奖项;或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验收、评估等);或获得省级以上专业技术带头人、省级高层次人才称号。

5.主持(组织)制订、编制省(部)级以上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导则等,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公布实施。

6.公开出版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编著、著作;或主持(组织)编写本专业通用教材;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至少2 篇独立完成(或之一作者)的高水平本专业技术论文,每篇不少于2000 字。

三、破格条件

(一).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应具备下列1、3或2、3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一项计算)。获得设区的市 *** 表彰或省级以上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破格申报。

1.承担省级建设工程项目(或研究课题),并已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验收、评估等),其成果具有省内先进水平,或者已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验收、评估等),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科研成果在全省或设区的市范围内推广。

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科研成果获省 *** 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 *** 组织评审的二等奖(或三等奖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得作为主要发明人的发明专利两项以上,其中至少一项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3.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技术论文不少于两篇(独立完成或之一作者,每篇3000 字以上);或公开出版由本人参与撰写(编译)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专著(译著)至少一部;或参与编写大型系列国家或部颁标准及规范;或主持编写大型系列省级标准及规范;或主持编写在省以上范围通用的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 万字)。

(二)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应具备下列1、3或2、3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一项计算):

1.承担国家级建设工程项目(或研究课题),并已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验收、评估等),其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已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验收、评估等),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科研成果在全省推广。

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得作为之一发明人的发明专利两项以上,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3.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三篇(独立完成或之一作者,每篇4000 字以上);或公开出版由本人主持撰写(编译)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译著)至少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 万字);或主持编写大型系列国家或部颁标准、规范等至少两部;或主持编写在省以上范围通用的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 万字)至少一部。

相关说明:

1.论文论著发表出版时间、课题结题时间、学历学位取得时间等截止到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计算申报年限时,须扣除间断工龄和全脱产学习时间。

2.本标准条件中的综合性表彰,是指党委、 *** 以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颁发的记功、劳动模范、优秀 *** 员、先进工作者、“五一” 劳动奖章等,以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3.本标准条件中的“主要完成人”,是指自始至终全程主持或组织开展科技成 果、工程项目等的主要贡献者。“主要发明人”,如无特殊说明,均指排名前三位。

4.本标准条件中的论文,不含在“增刊”、“特刊”、“专刊”、“专辑”、电子刊物上发表以及论文集收录的论文。著作指出版社正式出版物,教材指经出版社正式出版、纳入省或设区的市建筑类院校或全省建设行业教育使用的教科书,著作、教材均须有ISBN 书号。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福建工会专干职称评定办法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 刊号和CN 刊号的学术期刊。

注:本标准条件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1 年9 月19 日。

工会专干等级和待遇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专职干部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工资”是指与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职务相对应的工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有附加工资的,应包括附加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应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包括月奖金、年终奖金、生产奖等。“补贴”既包括国家发放的副食品价格补贴或其他补贴,也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内部为本单位职工发放的其他补贴等。这一切都由基层工会专职干部所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在相关经费中支付,其标准,在企事业单位的,应与同级别的管理人员同等对待;在机关的,则应与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对基层工会专职干部的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