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省职称外语免试条件有哪些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改进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闽人发[2004]145号文件相关要求,福建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条件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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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经济、会计、新闻等20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
1中等专业学校教师;2中小学教师;3技工学校教师;4经济专业人员;5会计专业人员;6统计专业人员;7体育教练员;8新闻专业人员;9翻译专业人员(第二外语);10广播电视播音人员;11出版专业人员;12图书、资料专业人员;13文物、博物专业人员;14档案专业人员;15工艺美术专业人员;16艺术专业人员;17律师;18公证员;19船舶技术人员;20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二、企业单位、设区市及以下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高校教师和三级乙等以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除从事中医、中药、护理工作的人员外〉)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不作必备条件。
三、高等学校教师,省属事业单位(不含工作地点在设区市及以下的省直垂直管理单位)的自然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社会科研人员(不含从事 *** 党史、地方志、艺术研究工作的人员),省属卫生单位和三级乙等以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不含从事中医、中药、护理工作的人员〉,省属事业单位(不含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实验技术人员,申报评审相应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级国际商务师,按原有职称外语要求,参加人事部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上述人员中,对于1979年12月31日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含职业学校)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不作必备条件。
四、符合闽人发〔2002〕152、154号文件规定的免试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可免试:
1、获得博士学位人员,以及近4年内(自成绩证书签发当年至申报当年年底,下同)TOEFL(托福)考试成绩在570分以上或IELTS(雅思)考试成绩在6分以上或通过BFT(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高级考试人员,可免于高级职称外语考试。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大学外语六级水平考试合格人员,以及近4年内TOEFL考试成绩在520分以上或IELTS考试成绩在5分以上或通过BFT中级考试人员,WSK(全国外语水平考试)、EPT(出国进修人员英语水平考试)或VST(访问学者考试)考试成绩达出国预备线的人员,可免于中级职称外语考试。
2、通过国家组织的出国人员外语考试(含国家授权委托省里组织的医疗卫生单位援外人员外语考试)成绩合格且在国外学习、工作一年以上人员,可免于高、中级职称外语考试。
3、获国家二等以上、部省级一等科技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科技成果奖、科技星火奖、科技外经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前3名),可免于高级职称外语考试;获国家三等以上、部省级二等以上科技奖(同上)、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前3名),可免于中级职称外语水平考试。
4、受国家或省 *** 表彰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省委、省 *** 表彰优秀专家)、劳模、优秀经营者、优秀企业家,可免于高、中级职称外语水平考试。
5、在县属(不含地市所辖的区属)企业及煤矿、矿山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高、中级职称外语考试。
6、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高、中级职称外语考试(不含地址在乡镇的省属高校、科研单位、中专校、技校;上述单位所辖的企业,如地址不在设区市的区所辖的乡镇,又是独立法人单位,该企业所属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免于高、中级职称外语考试)。
7、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计算至申报当年年底),以及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高、中级职称外语水平考试。
8、1978年以前参加工作的政工专业人员申报政工专业职务可免于高、中级职称外语水平考试。
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外语不作要求;申报艺术系列中编剧、导演、作曲、指挥、演员、演奏员、舞台美术设计、舞台技术等专业职务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9、转换系列人员,在申报评审原职务任职资格时外语考试成绩及格(合格)者,转评外语要求相同的另一个系列的同级职务任职资格时,可免于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
福建省评职称什么时候取消英语
福建省评职称2017年7月16日已取消英语科目选项,不做统一要求。根据相关信息查询,职称英语考试并不是取消,只有有部分省市对于职称英语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目前有北京、广东、福建、山东4个省份和浙江省温州市出台了政策,明确职称外语不作统一要求或职称外语不作为职务评审必备条件。
职称外语免试条件是哪些
全国规定十类可免考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人员
1.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2.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3.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以其他方式证明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并经一定程序确认的;
4.经审核确认,能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该地区作出重要贡献的;
5.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经省级 *** 人事部门批准,可放宽至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6.在地市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7.年龄较大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8.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9.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10.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这十条是全国规定,另外各个省市会有自己的规定,多查询一下就好
各地区职称外语考试的免试要求
职称外语考试的免试要求:湖南
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防止职称外语考试“一刀切”和 ***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可在我省划定的参加全国职称外语水平考试合格标准上降10分(符合多项降分条件者不重复降分)。
1、截止申报当年12月31日前满50周岁者;
2、企业及县(含县)以下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3、每年有半年以上时间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路桥、铁路施工、公路施工、水电施工、水文勘测、农业技术推广、田野文物考古挖掘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4、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下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参加职称外语水平考试的成绩只作为评审条件之一。
1、国家级贫困县和纳入湘西地区重点开发的32个县所属企事业单位,且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2、矿山企业以及长期在野外从事地质、勘探、采矿、测绘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准于免试职称外语。
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 *** 特殊津贴的专家、省(部)级优秀中青年专家(含“湖南省优秀专家”)、省(部)级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湘西地区特聘专家;
2、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者及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简称WSK)的PETS-5(英语)、TNF(法语)、NTD(德语)、NNS(日语)、TПPЯ(俄语),成绩达到相应标准者;
4、参加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简称LPT)、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简称BFT),成绩达到相应标准者;
5、参加托福考试(简称TOEFL)、雅思考试(简称IELTS),成绩达到相应标准者;
6、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非外语专业毕业但担任过出国团组翻译及来华学者讲学翻译者;或非外语专业毕业但从事外语专业教学,经面试考核合格者;
7、在 *** 、援疆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8、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或通过大学六级英语水平考试的学士学位获得者,可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水平考试;
9、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外语考试的免试要求:黑龙江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
(一)公派出国学习、进修、讲学及从事科研工作一年以上的,或自费出国进行语言培训、攻读学位、做访问学者及正规学校进修一年以上的;
(二)独立完成外文专著5万单词以上,或独立完成译著、译文累计6万汉字以上,并经出版和发表部门证明的(译著、译文含汉译外、外译汉);
(三)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四)在地市及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五)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六)经组织选派在援外、 *** 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七)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国家承认的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含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八)取得国家外国专家局组织的BFT考试合格证书的;
(九)取得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卷面总分60%以上的;
(十)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十一)符合黑人发[2004]84号及黑人发[2005]36号文件规定的“绿色通道”政策,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
(十二)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职称外语考试的免试要求:广东
一、下列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一)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
1、出国留学或在国外连续工作时间在1年以上的(须出具国家留学人员服务机构或驻外使领馆的有效证明)。
2、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且个人承担的工作量不少于20万字符的(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测试)。
3、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申报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学历鉴定证明供审核,后者随申报材料上报)。
4、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现从事非外语专业工作的(要求同上)。
5、取得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的,其中,通过BFT(A)级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I)级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6、具备博士学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备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二)取得下列业绩、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为准,下同)。
2、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的。
3、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
4、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
5、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排名前3名),或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排名前3名)。
6、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排名前3名),或地级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3名)的。
7、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享受国务院 *** 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之一二层次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三)取得下列业绩、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获得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的(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为准,下同)。
2、获得地级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的。
3、取得已授权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
(四)从事下列专业技术工作且取得相应业绩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
1、卫生系列中从事中医、中药、民族医药工作的。
2、出版系列中从事古籍编纂研究、古汉语、古典文学、古代史、地方史志的编辑整理工作的。
3、从事艺术、工艺美术、广播电视播音、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档案工作的。
(五)在下列地区、行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2、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类、农业类(不含农业科研)专业技术工作的。
3、在地级市及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地质勘探、水产、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的(申报高级资格的在野外时间不少于8年、申报中级资格的不少于4年;每年在野外时间不少于6个月)。
(六)年龄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
1、1960年(含)以前出生的。
2、1977年恢复高考统考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且毕业的。
(七)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1、申报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2、转换系列评审,申报评审与转换岗位前同档次专业技术资格的。
3、1997年以后,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现申报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仍需参加该级别外语考试的。
二、下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可放宽到40分以上
(一)1961-1965年(含)出生,且从事非高教、科研岗位工作的。
(二)1960年之后出生,且申报评审高校艺术和体育专业教师资格的。
(三)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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