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工艺美术师 没有初级证书可以申请中级吗?

建议你去看一下《福建省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艺职改〔2018〕2号)中对学历从业年限的要求为:大学专科、本科毕业,且受聘助理工艺美术师4年以上,在这个条件的解读方面,你可以咨询一下厦门市人社局,大部分省市对“受聘”这一解释,只要从事申报专业就算是受聘,所以可以先按照从事申报专业满足相应年限去申报。除此之外还要对照条件,看看业绩成果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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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福建省关于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对专业学历的要求

一、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2、理论水平

之一,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学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第二,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第三,比较全面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现状、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具有对大型项目设计、评估、鉴定、组织实施的能力。

第四,比较全面掌握本专业相关法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

3、工作经历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并该工程或项目得到社会承认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B、具有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科研和生产实际工作、开拓新的应用研究领域或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并被证明是正确的。

C、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技术发展规划的经历;或具有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的经历。

D、具有多年主持技术工作、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历。

4、业绩能力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相应的成果奖励。

B、主持或为主完成过二项以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成果奖励。

C、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经成果验收与鉴定,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相关奖励。

D、主持或为主承担过本行业技术发展规划,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并在全行业推广应用。

E、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规划设计、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项目,并有突出成果,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肯定。

F、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H、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及省(部)级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该标准或规范已在全国、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

5、专著论文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撰写过下列著作或论文之一:

A、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的专著。

B、在国家出版部门确认的重要专业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C、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

D、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E、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报告(总结)三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行业内产生较大影响。

二、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任工程师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主持或为主承担的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二等以上奖一次或省(部)级一等奖一次,或省(部)级二等奖二次。

2、在新产品、新技术、新 *** 、新工艺的设计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3、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在生产科研实践中,有较大的技术突破,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的空白,为国内同行业专家与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

4、在生产科研中,对生产的发展规划、技术创新措施、产品质量等重大问题起到关键性作用,明显地提高了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为国内同行专家与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

破格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之一时,其学历可适当放宽,论著可适当放宽,但必须在工程师职务上工作五年以上,并在近两年的考核中至少获得一次优秀等次。

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传统工艺美术评审认定、保护传承、发展促进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传统工艺美术,是指历史悠久、技艺精湛、世代相传,以传统工艺和 *** 技艺流程创作生产,主要采用天然或者传统原材料 *** ,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在国内外享有声誉的手工艺品种和技艺。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加强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的领导,将传统工艺美术事业发展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四条 省人民 *** 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是省人民 *** 传统工艺美术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的协调、指导、监督管理等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 *** 确定的承担传统工艺美术管理工作的部门(以下统称传统工艺美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的协调、指导、监督管理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传统工艺美术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科研机构以及中介服务机构协助传统工艺美术主管部门做好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第六条 组织和个人开展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活动,应当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社会公众文化素养。

对在保护和发展传统工艺美术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 *** 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评审认定第七条 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工艺美术珍品、工艺美术大师、工艺美术名人实行评审认定制度。评审认定每4年组织开展一次,省人民 *** 传统工艺美术主管部门确定相关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学会或者其他组织作为评审认定机构,承担评审认定工作。其他社会组织不得擅自开展相关评审认定工作。

评审认定机构应当制定评审认定管理细则、组建评审专家库,经省人民 *** 传统工艺美术主管部门同意后开展评审认定工作。省人民 *** 传统工艺美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评审认定工作的监督管理。第八条 评审认定机构成立省传统工艺美术评审认定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评审认定工作。评审认定工作委员会成员由传统工艺美术专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工艺美术相关社会组织推荐的人员组成。评审认定工作委员会委员应为9人以上单数,其中,从专家库产生的传统工艺美术专家占比不得少于2/3。第九条 从事传统工艺美术相关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向评审认定机构提出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省工艺美术珍品的评审认定申请。

从事传统工艺美术 *** 的个人,可以向评审认定机构提出省工艺美术大师、省工艺美术名人的评审认定申请。第十条 申请评审认定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历史悠久,世代相传;

(二)以传统工艺和 *** 技艺流程创作;

(三)主要采用天然或者传统原材料 *** ;

(四)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五)在国内外享有声誉。第十一条 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中技艺创新、工艺精湛的作品,可以申请评审认定省工艺美术珍品。第十二条 申请评审认定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长期从事传统工艺美术设计、 *** ,技艺精湛、成就卓越;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在国内外享有声誉;

(四)获得福建省工艺美术名人称号或者具有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或者被认定为福建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第十三条 申请评审认定福建省工艺美术名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设计、 *** 实践经验和较高的艺术造诣;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获得设区的市授予的工艺美术名艺人称号或者具有工艺美术师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工艺美术类国家一级职业资格。第十四条 申请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的,应当提交品种和技艺的形成历史、艺术风格、主要原材料、工艺流程、技术特点等资料。

申请省工艺美术珍品的,应当提交作品的实物照片、材质说明、创作构思和艺术价值说明等资料。

申请省工艺美术大师、省工艺美术名人的,应当提交工艺美术从业经历、代表作品、技艺特点说明等资料。

[福建省]福建工艺师职称评审,福建省高级工艺美术师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