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职称评审条件

福建省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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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级职称评审工程师、政工师、会计师、经济师等的条件:

(1)学历、资历要求:具有大专或本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申报系列专业工作满4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申报系列专业工作满2年;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不受资历的限制;技能人才获得 ***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2)论文要求:取得助理级职称后,近四年发表的论文,正文不少于2500字,查重综合不超30%,单篇不超20%;发表于外部有效期刊杂志独著或合著之一作者论文1篇、发表于公司技术论文集独著或合著之一作者论文2篇。

(3)其他材料要求:技术工作总结一篇,2000字以上;助理职称证书扫描件;毕业证、学位证书扫描件。

2、副高级职称评审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政工师等的条件。

(1)学历、资历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申报系列专业工作满2年;具有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申报系列专业工作满5年;技能人才获得高级 ***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2)论文要求:取得中级职称后,论文为近5年发表,正文不少于2500字,查重综合不超30%,单篇不超20%,发表于外部有效期刊杂志独著或合著之一作者论文1篇。

(3)其他材料要求:技术工作总结一篇3000--4000字;工程师职称证书扫描件及发文、毕业证、学位证书、任中层后全部任职文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福建人才引进政策2021

 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包括省级高层次人才和市级高层次人才。省级高层次人才划分为特级人才、A类人才、B类人才和C类人才,适用于在闽就业创业的引进人才(在闽就业或创业时间不超过1年,且来闽前在省外学习或工作连续3年以上的人才)、现有人才(除引进人才外,其他已在闽就业创业的人才)和有意来闽就业创业的待引进人才(已与省内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或拟来闽创业的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范围。

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实行认期制管理,认期为6年。认期自认定单位发文确认之日起计算。认期内,高层次人才取得新业绩满足更高层次人才对应条件的,可随时申请晋级;晋级后,认期重新计算。认期满后,若要继续享受高层次人才待遇和支持,须重新认定。

(二)人才认定

满足相关认定条件的人才按程序直接认定为相应层次福建省高层次人才, 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授权各设区市组织部门及省人社厅开展,以其为认定单位。主要程序一般包括 *** 申报、分级审核、社会公示、研究认定、发文确认、报备发证。市级高层次人才认定程序由各设区市研究制定和公布。

待引进人才可先行按引进人才资格条件申报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进行预认定。获得预认定资格的待引进人才,正式落地我省后(同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注册企业后),确认为相应层次高层次人才,按引进人才进行管理,享受有关政策支持。认期自落地我省之日起计算。预认定资格半年内有效。

人才在设区市内流动的(不含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流向其他县),继续享受相关政策支持,认期继续计算。由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平潭等地往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等地流动的,以及由设区市依据2020年版《认定条件》B类第(五)条、C类第(七)条自主认定的人才跨设区市流动的,须向流出地报备、在流入地申请重新认定,重新计算认期。

二、基本资格条件

省级高层次人才应符合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 *** 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闽就业创业(含有意来闽的待引进人才)。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聘于福建省内事业单位(含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的人才,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外籍人才、海外人才为1年以上)、每年在闽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劳动(聘用)合同;且近3年内应缴工薪个人所得税额一般每年不低于3万元,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四个设区市(以下简称山区地市)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年纳税额标准下浮20%;

(2)受聘于福建省内企业的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外籍人才、海外人才为1年以上)、每年在闽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劳动(聘用)合同;且近3年内应缴工薪个人所得税额一般每年不低于7万元,山区地市和重点县年纳税额标准下浮20%;

(3)在福建省内创(领)办企业的人才,须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合伙人或技术总负责人之一,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创业投资30%以上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30%以上,企业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不少于50万元)和一支由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新人才团队;

(4)自由从业的人才,须为经民政部门批准的国家级协会会员,且符合所在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设定的其他条件(有关条件须报省委人才办审定)。

4.在年龄要求方面,对现有人才不作限定。对引进人才,特级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A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B、C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能力特别突出或我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紧缺的人才,经认定单位研究并报省委人才办审定后,年龄上限可相应提高5周岁。对台湾居民不作年龄限定。

5.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科研作风;有较强创新创业创造能力;个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福建省非公有制高级职称可否在事业单位聘用

不可以。事业单位职称与企业职称,一般不能互用。因为,国家职称是围绕岗位,且内部评聘的。岗位性质不同,职称系列不同。即便岗位性质相同,但单位与单位之间的职称编制数也不同。除非国有企业有特别的需要,由单位直接出面聘用,经公务员局职改办同意批准,否则,一般无法正常聘用。

高层次人才政策

一、高层次人才类别福建职称聘用政策

高层次人才共分为六类福建职称聘用政策,分别为:省特级、A类、B类、C类,市D类、E类。

二、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依据和途径:

1.省高层次人才(特级-C类)政策依据:《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闽委〔2020〕4号)。申报系统:福建省“海纳百川”人才网。

2.市高层次人才(D-E类)政策依据:《南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南委人才〔2021〕3号)。申报系统:南平市“才聚武夷”智慧平台。

三、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条件:

(1)基本条件:

省高层次人才(特级-C类):1.受聘于福建省内企事业单位福建职称聘用政策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 3 年以上、每年在闽工作时间不低于 6 个月的劳动(聘用)合同,事业单位还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等;2.在福建省内创(领)办企业的人才,须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合伙人或技术总负责人之一,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创业投资 30%以上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 30%以上,企业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不少于 50 万元)和一支由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新人才团队等。

市高层次人才(D-E类):在南就业创业,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每年在南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劳动(聘用)合同等。

(2)资格条件:

特级:“两院”院士、国家实验室主任、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项目;省引才“百人计划”特级人才项目等。

A类:国家“万人计划”、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项目、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主任、福建省创新实验室主任、全国创新争先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等。

B类: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享受国务院 *** 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国家卫生健康系统“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

C类:教育部“国培计划中小学名校长领航工程”、福建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福建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项目、福建省“外专百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福建省卫生系统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福建省特级教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金牌导游等。

D类:在福建职称聘用政策我市企业就业创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全日制博士学位的台湾人才;受聘于企业、科研院所,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受聘于教育医疗卫生单位,除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还需获得“南平市名医”、“南平市名师、名校长”称号;近3年获得福建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南平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和全国医药类大学排名前50的全日制博士;36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专业,境外著名大学(指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名前200名的境外大学)全日制博士等。

E类:南平市“创业之星”、“创新之星”;南平市青年拔尖人才;近5年内获得省级资助优秀创业项目二等奖、市级一等奖;近3年获评的“南平市名师、名校长”、“南平市名医”;近3年获批的“南平市技能大师”、“南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全日制博士,或36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专业,境外著名大学(指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名前200名的境外大学)全日制硕士;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和全国医药类大学排名前50的全日制硕士等。

四、高层次人才政策支持:

对认定为省、市级高层次人才。属引进人才的,采取“工作和生活待遇+住房保障+晋级和荣誉奖励+健康保障+重点计划支持”等方式给予支持,分层次可享受10-700万元的安家补助和60-120平方米的人才奖励房。属现有人才的,采取“晋级和荣誉奖励+健康保障+重点计划支持”等方式给予支持。

参考内容:广州市人社局发布高层次人才考核办法

[福建省]福建职称聘用政策,福建职称聘用政策解读